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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宝龙: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更多浙江实践


来源:浙江日报

24日上午,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在杭召开。

24日上午,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在杭召开。

省委书记、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夏宝龙主持会议并讲话。车俊、乔传秀、陈金彪、徐加爱、王辉忠、陈国猛、汪瀚出席。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汇报,审议了2017年工作要点。

夏宝龙指出,法治浙江建设已经走过了10年历程,法治浙江的宏伟蓝图正逐渐变成美丽画卷。当前的浙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以法治来支撑改革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以法治来保障社会稳定。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新方位,找准法治浙江建设新的定位和坐标,积十年之功、乘十年之势,推动法治建设走在前列,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更多浙江实践、浙江素材、浙江经验。

夏宝龙强调,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越是强调法治,越要加强立法工作。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立法成为全省上下共同遵循的规范准则,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要把立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着眼于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着眼于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科学分析立法需求,注重把握立法节奏,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立法实践就跟进到哪里;群众需要什么,立法工作就聚焦什么。特别是要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拆治归”等重点工作编织起更加严密的法律制度网。要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通过法律施行使全面深化改革落地有声、抓铁有痕,真正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让群众满意。

夏宝龙强调,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要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紧密结合浙江实际,深入推进我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及时将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地方性法规规章,从制度上保证党的主张得到贯彻实施,不断提高管党治党、依规治党能力。

夏宝龙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加快健全完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确保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特别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坚决推动法律法规执行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陈红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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