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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宁波落户新政明起正式实施 门槛大降


来源:凤凰网宁波综合

重大利好政策!据悉,《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明天(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份事关万千百姓的户口政策,含金量极高,其最大的调整和亮点是,落户宁波的门槛大幅调低,范围大幅扩大。具体怎么样?赶紧

重大利好政策!据悉,《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明天(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份事关万千百姓的户口政策,含金量极高,其最大的调整和亮点是,落户宁波的门槛大幅调低,范围大幅扩大。具体怎么样?赶紧来了解!

此次户籍调整适用范围:海曙、江北、镇海、北仑(含大榭)、鄞州(高新区、东钱湖)、奉化。

户口迁移分为居住就业落户、亲属投靠落户、人才落户、政策性落户和市内户口迁移五个类别。

另外,市区原购房落户和投资的纳税落户政策停止执行。该细则实施前已在网签平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二手房转让合同的购房人,可按原购房落户政策执行。

下面,按照5大分类一起来了解!

1

居住就业落户

取消原100㎡住房面积要求和年龄要求

高中中职工作、社保满2年可无房落户

政策如何?

居住就业落户包括省外迁入和省内迁入,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

1.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5年,并且本人或配偶在市区城镇范围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落户。

其中,具有高中学历、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或初级技能职业资格的,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2年,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可自行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2.现户口在省内且登记满5年的(本市户口登记满3年的),在市区城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相关证明即可可落户。

3.现户口登记在省外出生登记在本市的,且在市区城镇范围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有何调整?

1.取消原100平方米的住房面积要求和45周岁以下年龄要求。

2.明确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5年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只要本省籍满5年、在市六区有房即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缴纳社会保险、住房面积、年龄均不作要求,实现本省户籍的自由迁移;

4.放宽本市户籍人员落户城区的条件,从户籍满5年降低到3年;

5.将原籍为宁波、现户口登记在省外的人员,纳入到省内自由迁移的范畴。

6.明确了“合法稳定住所”除了在城镇地区取得合法所有权的住宅用房,还包括在城镇地区按规定取得承租权的国家直管公有住房、单位自管公有住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这无疑又将门槛进一步放低。

2

亲属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取消原共同居住生活的要求

老年父母投靠取消年龄限制

政策如何?

亲属投靠落户包括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和老年父母投靠(简称“三投靠”)。

1.夫妻一方为市区户口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配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将户口迁至配偶处。

2.父母一方为市区户口的,其未成年子女提供证明材料,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处。全日制在校成年未婚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成年未婚子女可参照执行。

3.成年子女户口在市区城镇范围内的,其老年(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下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需达到18平方米以上(80周岁以上的不受住房面积限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成年子女处。这里要注意的是,在市区城镇范围内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提供迁入地登记的《浙江省居住证》,可以不受年龄限制。

有何调整?

1.夫妻投靠只要确认婚姻关系、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投靠,取消了原共同居住生活的要求;

2.未成年子女投靠从“18周岁以下”放宽到“全日制在校成年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

3.老年父母投靠,与城镇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取消了“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限制。

4.明确“三投靠”的范围,除老年父母投靠仅限城镇外,其他投靠不受城镇、农村限制。

3

人才落户

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大专工作1年即可无房落户

政策如何?

人才落户分为5种类型,分别为高层次人才、高级人才、本科以上(高级职业资格类)、专科以上(中级职业资格类)和特殊贡献落户。

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将户口迁至合法稳定住所处;落实就(创)业单位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且有意愿来我市就业的,可申请将户口迁至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本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至就(创)业地、合法稳定住所处或原籍地。

2.符合《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人才落户:

(一)高层次人才;

(二)高级人才;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人员;

(四)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技能职业资格,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且持本市登记的《浙江省居住证》的;

以上人员在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含配偶、子女或父母所有的),可在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户口;无合法稳定住所的,第(一)、(二)、(三)项人员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第(四)项人员,可自行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3.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随迁至合法稳定住所的,不受住房面积限制;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随迁至“高层次人才专户A类家庭户”。

高级人才和在甬工作3年以上的硕士、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技师以及有一定贡献的紧缺人才配偶、未婚子女随迁至合法稳定住所的,不受住房面积限制;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随迁至“高层次人才专户B类家庭户”。

4.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评定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称号的、优秀农民工称号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或其他荣誉称号的人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有何调整?

1.明确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2.35周岁以下的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技能职业资格的人员没房可落集体户;

3.将宁波工作的技术工人纳入到人才落户范畴,凭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即可落户;

4.人才落户的合法稳定住所范围放宽到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的房屋,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迁入单位集体户或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

5.在高层次人才专户中设立家庭户,解决了因无合法稳定住所,其配偶、子女、老年父母无法落户的问题;

6.明确留学归国人员与国内高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

7.新增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评定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称号的、优秀农民工称号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或其他荣誉称号的人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8.将高中生、中职生纳入落户范围。明确具有高中学历、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或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2年,可在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无合法稳定住所,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可自行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4

政策性落户

六区可实行积分落户

本省籍学生考入省内大中专院校不迁户

政策如何?

政策性落户包括积分落户、工作调动落户、招生、退役士兵(士官)、军转干部安置、部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和军人家属随军落户。

1.市区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由各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则并组织实施。对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移的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农民工等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人员,护理人员等具有专业技能、从事特殊职业群体,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的人员,合理设置倾斜性分值和权重。

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正式编制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结婚证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3.考取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的新生,已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由所在院校提供证明材料,统一申请将新生户口迁入该校学生集体户。

4.退出现役义务兵、士官凭证明材料可在入伍前户口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5.军队转业干部凭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6.军队离退休干部凭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7.现役军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凭证明材料可在部队集体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再办理迁移手续。

8.回国定居华侨、回内地定居港澳台人员和收养人员、归正人员等迁移落户,按国家、省、市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有何调整?

1.市六区实行积分落户政策,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申请积分落户,指标由市发改委下发,具体操作办法各区另行制订;

2.明确了本省籍学生考入省内大中专院校的,原则上不予办理户口迁移。

5

市内户口迁移

失去现户口登记条件可投靠城镇城区亲友

失去房屋所有权拒不迁出的老赖要依规迁出

政策如何?

市内户口迁移是指本市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

1.户口登记在市区范围内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凭证明材料可申请将本人和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至其合法稳定住所处。原同户非亲属人员如能提供本人和配偶、子女、父母市内无房证明的,经户主同意可一并随迁。

2.因土地征收、房屋征迁、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所在住址登记条件,且本人及配偶、子女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投靠城镇范围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3.房屋产权发生转移时,原落户人员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拒不办理的,现房屋所有权人可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凭证明材料将原落户人员户口迁至城镇内合法稳定住所处。

4.无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配偶、子女)的本市城镇范围户口人员,且实际居住在农村的,凭证明材料可在原籍农村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录用人员不得将户口迁回农村。

6.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在居委会所在地设立社区集体户,用于公共租赁住房落户和租赁房屋积分落户。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须将户口从原住址迁出的等情况无法在本地落户的人员可申请挂靠社区集体户。社区居委会要确定专人负责社区集体户管理工作。村委会可参照设立集体户。

有何调整?

1.失去现户口所在地登记条件的,可以投靠城镇城区的亲友,无处投靠的可迁到社区集体户;

2.明确了依职权迁移的规定,对失去房屋所有权拒不迁出的,公安机关可依职权迁移;

3.明确了社区居委会应设立社区集体户,落实专人负责管理,用于挂靠落户;

4.明确了城镇迁农村的条件,除未成年子女投靠和夫妻投靠外,需同时满足“原籍是农村、城镇地区无房无业、农村有合法稳定住所、生活基础在农村”四个条件;

5.明确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录用的人员不得迁回农村。

为了更加方便

市公安局整理了一份办事电话

收好不谢!

▼ 宁波市户口、居民身份证(含异地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海曙

机构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 

-0574 

户证办理中心

海曙区中山西路326号

315016

87787110

高桥派出所 

高桥镇杨家漕路 

315174

88154043、88447501

横街派出所 

横街镇横街西路37号 

315181

88154560

龙观派出所 

龙观乡龙兴路55号 

315166

88436110

洞桥派出所 

洞桥镇荷晓东路475号 

315157

88434057

石碶派出所 

石碶街道鄞州大道989号 

315153

88154225

鄞江派出所 

鄞江镇鄞江路2号 

315151

88154432

集士港派出所 

集士港镇集士南路19号

315171

88154508

章水派出所 

章水镇通远路30号(郑家村桂家路口) 

315161

88154842

古林派出所 

古林镇中心路193号 

315177

88154118

江北

机构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 

-0574 

户证办理中心 

清河路66号 

315020

87667110

甬江派出所 

梅竹路653号 

315020

81986378

洪塘派出所 

宁沁路307号 

315020

87575166

慈城派出所 

慈城镇宁慈西路1345号 

315020

81986912

庄桥派出所 

庄桥街道解放路53号 

315020

81986814

镇海

机构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 

-0574 

招宝山派出所 

镇海隧道北路551号 

315200

86635575

蛟川派出所 

蛟川街道俞范东路1288号 

315207

86635640

骆驼派出所 

骆驼街道南二西路355号

315202

86635716

庄市派出所 

庄市街道兆龙路700号 

315201

86635818

蟹浦派出所 

蟹浦镇新建西路18号 

315204

86635900

九龙湖派出所 

九龙湖镇河头村镇政府东 

315205

86635966

北仑

机构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 

-0574 

行政服务中心 

新碶街道长江路1166号 

315800 

86783550

大碶派出所 

大碶街道文化宫便民服务中心 

315806 

86775515

小港派出所 

小港街道海天路1000号 

315803 

86775559

柴桥派出所 

柴桥街道万景山路215号 

315809 

86775607

霞浦派出所 

霞浦街道关毛陈1号 

315807 

86775665

白峰派出所 

白峰街道枫江路1388号 

315813 

86775637

梅山边防所 

梅山街道梅中村里岙外塘田18号 

315832 

86708111

郭巨边防所 

郭巨街道老碶头27号 

315814 

86022555

春晓派出所 

春晓街道观海路139号 

315830 

86775696

鄞州

机构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 

-0574 

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

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二楼

315100

88106871
 、88229732

鄞州行政服务分中心公安窗口 

桑田路935号(原江东) 

315040 

87848733

五乡派出所 

五乡镇五乡中路911号

315111 

88154618

塘溪派出所 

塘溪镇人民路99号 

315143 

88154398

潘火派出所 

下应金源路787号 

315000 

88154949

钟公庙派出所 

钟公庙街道华裕路66号

315192 

88204808

姜山派出所 

天童南路3255号 

315191 

88153509

云龙派出所 

云龙镇王夹岙村龙霞路 

315137 

88154466

邱隘派出所 

邱隘镇盛莫路316号 

315101 

88153277

东吴派出所 

东吴镇小白村 

315113 

88154685

中河派出所 

宋诏桥甬兴西路西端 

315192 

88153108

首南派出所 

天童南路939号 

315192 

88154959

瞻岐派出所 

瞻岐镇瞻虹路77号 

315145 

88406257、88406259

下应派出所 

下应街道宁横公路 

315104 

88153325

横溪派出所 

横溪镇府前路2号 

315131 

88154757

文华派出所 

钱湖南路1号

315192 

88154655

咸祥派出所 

咸祥镇咸祥中路302号 

315141 

88154307

奉化

余姚

机构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 

-0574 

凤山派出所 

阳明街道舜水北路55-5号 

315400

62866363

梨洲派出所 

梨洲街道蓝达路2号 

315400

62867008

兰江派出所 

兰江街道广安路18号 

315400

62867060

阳明派出所 

阳明街道长城路18号 

315400

62866365

黄家埠派出所 

黄家埠镇高兰公路34-1号 

315400

62867176

临山派出所 

临山镇车站北西路22号 

315400

62867203

泗门派出所 

泗门镇光明南路99号 

315400

62136159

小曹娥派出所 

小曹娥镇朗海中路9号 

315400

62080557

朗霞派出所 

朗霞街道迎霞北路88号 

315400

62288800

低塘派出所 

低塘街道低塘村图强南路99号 

315400

62867300

马渚派出所 

马渚镇东一路43号 

315400

62867326

牟山派出所 

牟山镇金牛中路110号 

315400

62867355

三七市派出所 

三七市镇冯家99号 

315400

62867376

丈亭派出所 

丈亭镇渔溪路98号 

315400

62867397

河姆渡派出所 

河姆渡镇河姆渡西路68号 

315400

62867505

陆埠派出所 

陆埠镇镇前路(镇政府旁)

315400

62384508

大隐派出所 

大隐镇学士西路28号 

315400

62867559

鹿亭派出所 

鹿亭乡上庄村康宁路11号 

315400

62867575

梁弄派出所 

梁弄镇如意路93号 

315400

62867582

大岚派出所 

大岚镇丁家畈村丹山路(镇政府东首) 

315400

62867603

四明山派出所 

四明山镇寺前四明路58号

315400

62867612

慈溪

机构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 

-0574 

城区户证中心 

古塘街道三北大街486号 

315300

63331222

观海卫派出所 

观海卫镇广义路292号 

315315

63332151

周巷派出所 

周巷镇环城北路558号 

315324

63332248

宗汉派出所 

宗汉街道宗汉大道237号 

315301

63332368

坎墩派出所 

坎墩街道浒崇公路与永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315303

63332413

龙山派出所 

龙山镇三北仙境路22号 

315331

63332483

掌起派出所 

掌起镇慈掌路298号 

315313

63332543

附海派出所 

附海镇花塘路3号 

315332

63332592

逍林派出所 

逍林镇园丁路67号 

315321

63332635

胜山派出所 

胜山镇胜山大道518号 

315323

63332662

新浦派出所 

新浦镇浦沿村新胜路72号 

315322

63578280

桥头派出所 

桥头镇桥三路138号 

315317

63332741

匡堰派出所 

匡堰镇匡兴路91号 

315315

63332766

横河派出所 

横河镇朱家路73号 

315318

63332818

崇寿派出所 

崇寿镇崇兴街229号 

315334

63332861

长河派出所 

文化路长河初中斜对面 

315326

63402132

宁海

机构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 

-0574 

茶院派出所 

茶院乡茶院村西林路8号 

315602

65348189

岔路派出所 

岔路镇迎宾路1号 

315606

65348016

长街派出所 

长街镇东兴中路97号 

315601

65347901

大佳何派出所 

大佳何镇民主村应家388号 

315611

65347851

胡陈派出所 

胡陈乡胡东新村谐和路12号

315602

65116513

黄坛派出所 

黄坛镇后黄村滨溪路173弄1号 

315608

65347764

力洋派出所 

力洋镇大塘村力洋西路128号 

315602

65347991

梅林派出所 

梅林街道梅林北路200号(大路周村) 

315609

65347611

前童派出所 

前童镇北大街9号 

315606

65385110

桥头胡派出所 

桥头胡街道屠家村111-1号 

315611

65347712

青珠边防派出所 

力洋镇滨海区大昌路88号 

315603

65328204

桑洲派出所 

桑洲镇桑沙西路13号 

315607 

65390526

深甽派出所 

深甽镇天明西路35号

315614 

65285669

桃源派出所 

金水东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315600 

65131709

西店派出所 

西店镇西店南路158号(西店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 

315613 

83525032

峡山边防派出所 

强蛟镇峡山村新西南路30号

315612 

65348233

一市边防派出所 

一市镇一市村一市186号 

315604 

65361800

跃龙派出所 

金水东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8号窗口 

315600 

65131708

越溪派出所 

越溪乡振兴路18号

315605 

65348115

象山

机构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 

-0574 

鹤浦派出所 

鹤浦镇南田路168号 

315733

65856714

墙头派出所 

墙头村西沪港路21号 

315716

65856616

定山派出所 

定塘镇兴定路 

315728

65856679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 

315700

65856791

大徐派出所 

大徐东昭路63号 

315716

65856638

西泽边防派出所 

贤庠镇泰和路78号 

315701

65857477

爵溪边防派出所 

爵溪街道新瀛路24-6号 

315708

65600668

高塘边防派出所 

象山县高塘岛乡江北村龙泉路东首

315734

65040012

西周派出所 

西周镇朝晖路23号 

315722

65856591

石浦行政服务中心 

象山县石浦镇凤栖路138

315731

65987531

新桥派出所 

新桥镇兴狮路13号 

315726

65856697

泗洲头派出所 

泗洲头镇泗洲头村兴洲路100号 

315724

65856657

东陈派出所 

东陈乡沙岗村 

315712

65856888

杭州湾

机构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 

-0574 

办证中心(新区派出所)

杭州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兴慈一路296号) 

315336 

63991833

庵东派出所

慈溪市庵东镇庵宗公路399号

315327

63332968

大榭

机构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 

-0574 

榭中派出所 

大榭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315812

86777071 

高新区

机构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 

-0574 

办证中心 

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315013

87738550

贵驷派出所

镇海区贵驷街道耕渔北路31弄2号

315206

87738669

东钱湖

机构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 

-0574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行政服务中心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玉泉南路302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315121

82832642

(据宁波发布)

[责任编辑:陈红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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