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做好垃圾分类 管理方也有责任


来源:凤凰网宁波综合

面对各色的分类垃圾桶,你能准确把生活垃圾“各就各位”吗?近日,江北区一家广场管理公司,就因为做好了这道“必答题”,挽回了一次行政处罚。法律背景5月27日

面对各色的分类垃圾桶,你能准确把生活垃圾“各就各位”吗?

近日,江北区一家广场管理公司,就因为做好了这道“必答题”,挽回了一次行政处罚。

法律背景

5月27日,宁波市委书记郑栅洁随机走访了高塘花园小区。对于垃圾分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求小区限期整改。

虽然宁波市推广垃圾分类年数不少,但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挺多,比如有居民不按要求投放、管理单位未尽管理督促义务等。4月1日起,《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施行,首次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任和义务,违者不仅面临处罚,其行为还可能被记入信用档案。

这标志着垃圾分类在我省,已经从一道“选择题”升级为一道“必答题”。

情景重现

2018年7月18日,江北区某广场物业单位收到了一张责令整改通知书,

原来,就在该日,执法队员对该商场地下室垃圾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处垃圾收集点位出现多处不合规范的情况。

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勤中队陈彬说:“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除了垃圾分类情况不太好之外,还包括上墙宣传展板中规章规程错误明显、部分垃圾收集设施老旧出现不完整情况等问题。”

《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承担劝导、督查改正的义务。办法明确规定对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予以劝导,并督促改正。

针对此情况,执法队员立即对该物业公司以未督促生活垃圾收集单位分类收集生活垃圾,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广场管理公司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15天。

主动整改

在收到通知书后,该广场管理公司负责人主动与执法队员对接,表达出强烈的整改愿望。

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勤中队中队长毛叶飞介绍说:“当事人多次来中队沟通,咨询整改相关要求和事宜。同时表示,此次管理失误一定程度上是由于专业知识所限,希望能够邀请专业人员。按照‘721’工作法要求,执法并非目的,我们也是主动对接了江北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对该企业的垃圾分类问题进行现场教学。”

再次检查

8月1日下午,记者在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的陪同下,一起来到该广场地下室的垃圾收集点,发觉该管理公司已经对规章制度版面上的错误进行更正,原本缺失盖板的垃圾桶也被新桶替换。

负责人向我们介绍,针对来福士广场餐饮商铺众多,且店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管理公司已经对所有店铺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培训,要求各商铺从源头做好垃圾分类。“要求各商铺做好生活垃圾的定时定点投放,我们也在垃圾房开放的时间内安排管理人员,对商铺投放的垃圾进行检查,并编制负面清单,进一步完善广场管理。”

整改前后

整改前后

[责任编辑:王秀秀]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热点推荐

热点聚焦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