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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环保局“四注重”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和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工作


来源:凤凰网宁波综合

2018年以来,余姚市环保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创新建立“一月一集中、一季一交叉、半年一联动”的执法机制,以科技执法、联动执法、交叉执法、

2018年以来,余姚市环保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创新建立“一月一集中、一季一交叉、半年一联动”的执法机制,以科技执法、联动执法、交叉执法、服务执法为监管手段,取得较好成效。今年1月20日,市环保局生态环境执法和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工作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其中一起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入选成为全国六大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之一。

一、注重科技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一是打造三大系统,实现重点污染源监控全覆盖。建立刷卡排污系统,对重要企业污染排放情况和污染物总量进行实时监控、实时报警,目前全市共建有105套;建立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对危废转移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目前已对全市15家重点危废企业安装视频监控,有486家企业注册纳入管理平台;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通过对在线监测设施的监测数据、监控影像的实时传输,及时预警预判相关企业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一旦发现第一时间报警并通过手机短信分配指令给执法人员赴现场处置。二是依托两个平台,实现环境执法规范化。投资102万元建成移动执法平台,后台内置1400多家排污企业的信息数据库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该平台执法人员可及时固化证据、快速制作笔录,立案时间可缩短一半以上。此外,采集的执法信息将被上传至省市县三级环保系统并无法修改,可基本杜绝“人情执法”现象;充分发挥宁波电子处罚平台作用,将违法企业类型、规模、污染危害程度等因素输入平台后自动生成具体处罚金额,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更加标准化。三是健全一个体系,实现环境监管数字化。建设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体系,通过对水、大气质量的实时监控,利用互联网进行数据传输、共享、分析,实现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目前,我市共建有8个大气自动监测站、1个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站、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利用市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数据对污染源进行溯源分析,为环境监管指明方向。

二、注重联动执法,进一步增强执法合力。一是充分发挥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作用。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先后成立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驻环保联动机构,真正实现了公检法环联动全覆盖。针对重大、紧急或疑难的环境违法案件,采取联合会商制度,进一步强化联动执法、案件移送、联合调查和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有效推动环境违法案件办理的无缝衔接。2018年,就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交程序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会商10余次,移交公安部门案件13件(其中涉嫌环境违法犯罪9件,行政案件4件),拟对9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二是充分发挥环境执法与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建立部门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在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后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密切配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处,采取断电、查封、停产等严厉措施。2018年,我市强化部门联动和快速反应,开展“护水斩污”“蓝天保卫”“清废净土”和百日执法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09件,共处罚款2689万元,同比增长60%,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均居宁波各区县(市)之首。三是充分发挥环境执法与属地网格的联动机制作用。根据《余姚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行政区划、重点企业集聚分布情况为主要划分依据,结合社会治理“一张网”划分环境监管网格,建立“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县(市)镇村三级网络化环境监管体系。真正体现环保监管重心下沉、服务前移、触角下延。目前,共建成各级网格484个,均纳入社会治理一张网进行统一管理。

三、注重交叉执法,进一步促进执法公平。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同时进一步扩充执法人员队伍,将所有具有执法资格的53名环境执法人员均列入执法人员库,并将全市950家污染源企业列为抽查名单,实现日常监管单位全覆盖。2018年,共完成随机抽查企业626家次,发现违法企业7家次,均立案查处;此外,建立跨部门“双随机”环境监管体系,推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避免选择性执法,提高监管效能。2018年,环保部门与住建、水利、综合执法部门通过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对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饮用水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了联合检查。二是持续开展交叉执法专项行动。2018年,开展了“斩污1号”、“姚江护水1号”和“姚江护水2号”区域环境交叉执法专项行动,成立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范围在全市范围内按各所辖区进行划分,检查小组成员通过抽签决定,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直奔现场”方式,开展跨区域环境交叉执法检查。2018年,我市通过区域环境交叉共检查企业139家,发现问题123个,立案查处企业50家。三是积极参加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交叉执法行动。选拔政治素质好、现场执法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七大专项执法活动和省生态环境厅部署的三大专项执法行动,通过跨省市交叉执法行动,强化不同地区环保铁军沟通交流与经验分享,从而提升环保执法队伍全员执法水平。目前我市累计选派10名业务骨干参与17轮次生态环境部组织的七大专项执法活动,2人次获得生态环境部“每周一榜”表彰。

四、注重服务执法,进一步增加执法温度。一是开展“问企”服务活动。以宁波市“督政问企”及“入企问诊、双促双提”等活动为载体,以服务为先、综合施策、分类指导为原则,组建环保专家团队对突出行业和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环境管理困惑采取有针对性的“诊疗式”和“点穴式”执法,服务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和污染治理工作。去年共对160余家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48人次,发现问题270余个,当场解决问题130余个,对现场未解决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创新执法理念。积极探索理性执法,坚决反对“一刀切”,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于没有主观故意且对社会或生态环境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企业,通过提醒、警示等方式,坚持以整改为主,杜绝“以罚代管”或“只罚不管”。2018年累计有30余家企业通过自身整改而免于行政处罚。三是强化审批服务指导。对违法违规企业加强审批服务指导,为企业办理环评手续开通绿色通道,并提供环保审批上门和全程代办服务。环保审批部门主动上门指导违法企业按规定落实整改,并第一时间联系环评单位尽快指导企业完善环评手续,环评办理全流程各个环节的手续均可委托环评单位免费代办,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为企业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自2018年9月开始实行代办服务以来,共累计代办155件,申报审批效率提升达85%。

[责任编辑:王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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