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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显神威,“偷倒”无遁迹


来源:凤凰网宁波综合

“就是这些东西,当时我也是贪图方便就倒在这里了,以为这里没什么人,应该不会被发现。烧也是我烧的,我觉得烧了以后会对别的车辆(通行)影响小一点,之前并不知道乱倒垃圾是要被罚款的,以后我会严格

“就是这些东西,当时我也是贪图方便就倒在这里了,以为这里没什么人,应该不会被发现。烧也是我烧的,我觉得烧了以后会对别的车辆(通行)影响小一点,之前并不知道乱倒垃圾是要被罚款的,以后我会严格吸取教训,再也不会乱倒了,也会告知同行,乱倒垃圾是违法行为,会受到严厉处罚。”卡车司机徐师傅在“指认现场”时候对凤凰宁波说道。

原来,早在3月7日上午,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石碶中队队员在对建筑垃圾“偷倒”高发区域进行巡逻时,在万金路污水处理厂南侧空地发现一处正在焚烧的垃圾堆,队员马上向上级汇报并通过监控查看过往的异常车辆,经过一上午的视频回看,终于查到在当天清晨4点零五分左右,当事人载了满满一车垃圾进去,大约在4点10分左右出来,但出来时货车后面货厢已经空无一物。经过仔细排查,涉事车辆和司机被找到,在照片和视频证据面前,当事人对于偷倒垃圾并现场焚烧的事实供认不讳。

采访中,凤凰宁波了解到,当天,徐师傅接到一家企业的单子,让他把一些废旧服装边角废料垃圾处理掉,这些垃圾原本是应该运到专门的垃圾处理厂或中转站处理,但他为了图方便,找了个四周是一些油菜花田的空地倾倒在那里之后并焚烧,以为大清早也没人会看到,神不知鬼不觉,也不用交垃圾处理费了。他没想到的是,他的一举一动早已被在辖区内四个重点区域布控可移动监控摄像头拍的一清二楚。

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石碶中队副中队长缪龙乾告诉凤凰宁波,今天我们让当事人来到现场,要求他把这些焚烧过的垃圾清理干净,并进行教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徐师傅还将面临21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我们布控安装后查出的第一起案例。以前,由于偷倒行为不定时、不定点、处置时间短且多发生在凌晨半夜,执法队员不得不充当“人肉摄像头”,轮流熬夜“蹲点”,“守株待兔”。这不仅牵涉中队过多执法力量,而且长此以往对队员们身体造成的负担也太重。现在有了这些布控,一方面降低了执法成本,提升了执法效能,另一方面也更好地固定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实现了证据保存自动化。

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管执法部门始终对垃圾偷倒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惩处一起,绝不姑息,前不久,我们结合日常巡查和“不定时蹲点”抓获的偷倒行为案发点位,在辖区内四个重点区域布控可移动监控摄像头,借助这些“天眼”的24小时监控,基层中队可以释放更多的执法力量到违法建筑、户外广告、市容街貌管控,下沉部分执法力量到社区,开展好“城管进社区”执法行动。

[责任编辑:王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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