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教师强奸12岁女学生被判8年:7个月作案10余次
据新华社电 安徽省灵璧县某中学教师胡正(化名)在7个月里引诱强奸一名不满14周岁的女学生十余次,造成恶劣影响。近日,灵璧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胡正有期徒刑8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8月,被告人胡正通过QQ聊天在网上结识年仅12岁的黄某,并通过Q Q聊天查看了黄某的QQ登记资料,得知黄某的年龄等相关信息。
同年10月的一天,心怀不轨的胡正约黄某在高楼镇高楼街见面,将黄某哄骗至自己家中,对其实施奸淫。此后,胡正还将黄某的裸照存入自己的手机中,通过向黄某的同学发送裸照、暴露其家庭隐私等手段对黄某实施威胁。今年5月,黄某父母发现女儿行为异常,经盘问后得知真实情况后立即报警。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期间,胡正共对黄某实施奸淫十几次。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正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当依法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胡正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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