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一条规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然而在少数人眼里,“利用”要远远大过保护和发展。从食用野味到贩卖皮毛、驯化表演、商业化标本制作等,催生出围绕野生动物形成的灰色利益链。
滥猎、滥食、走私野生动物乱象,让人震惊,更让人警醒:美丽中国,岂容动物之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