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波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迅速,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540个,专职和兼职人民调解员18243名。年平均化解纠纷12余万件,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

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健全

全市3149个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152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矛盾纠纷化解需要,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1056个,在大型集贸市场、毗邻接边地区、外来人口聚居区、中央商贸区、城市综合体等建立了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76个。[详细]

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拓展

宁波市适应社会矛盾纠纷发展变化的新特点,积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行业协会、专业领域化解专业矛盾纠纷。目前全市有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82个,人民调解员750名,年化解纠纷约7万件,调解成功率为97.5%。其中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和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模式被赞誉为"宁波解法",获得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详细]

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顺畅

2008年来开展了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试点工作,调解涉及治安案件中的民事责任纠纷,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13年我局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警调衔接"机制建设的工作意见》。全市共有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143个,专职调解员408名。[详细]

人民调解法治化程度高

宁波市人民调解工作贯彻依法调解原则,严格依照《调解法》和相关法律规范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通过地方立法,不断提高法治化水平。2008年,宁波市政府颁布《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以规章形式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作出规定,成为浙江省第一部医疗纠纷化解领域的政府规章。后经人大立法升级为地方性法规。[详细]

人民调解公信力提高

全市每年分层级对调解员进行统一的培训。开展"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做到人民调解委员会标识、卷宗统一。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调解,聘请志愿者加入人民调解工作。评选金牌调解员队伍,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提高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能力。

人民调解保障加强

宁波市加大对人民调解经费的保障力度,逐步推进建立素质高、专业性强、人员相对稳定的人民调解队伍。2008年来全市又建立了按照调解案件的性质、数量和质量进行奖励的"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模式。[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