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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中心
即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由区总工会牵头,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法院等部门共同参与。主任由区总工会维权部门负责人担任,主要工作人员从各相关部门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业务骨干中抽调,并聘请专职律师任调解员。 -
两种机制
即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和联合调处机制。中心制定出台了《北仑区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信息收集报送网络,明确各基层工会主席为企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联系人,凡本单位出现劳动关系紧张或发生群体性争议苗头时,必须向上级工会报告,确保从源头掌控信息,提前发现隐患,及时介入协调。[详细] -
三项制度
即裁前调解、两级值班和分级调解制度。"裁前调解",即根据"调解自愿"原则,对进入仲裁的案件尽可能由中心裁前调解,促成妥善解决,缓解仲裁办案压力。"两级值班",即调解员日常值班制、部门领导和法律顾问定期联合值班制。日常值班负责日常劳动争议咨询、申请、调查和处理。[详细] -
四大职能
即调解、指导、咨询和宣传四项职能。一是调解辖区内劳动关系矛盾,妥善、快速处理劳动争议。二是指导街道(乡镇)和企业做好劳动争议调解,指导企业正确处理劳动关系。三是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四是结合劳动争议调解,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主依法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 -
五类方法
即简易、一般、复杂、前期参与和指定等五种调解办法。简易调解,即对事实较为简单、涉及人数较少的争议,联合调解中心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和解的,即结束调解并跟踪回访。一般调解,即对分歧不大、但需调查取证的争议,经调解后制作调解协议书,并对履约情况跟踪回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