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方法,构建出特色鲜明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0年以来,随着大调解格局工作的推进和开展,慈溪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加强与人民法院工作的衔接,推进诉调对接,实现"三对接二互动"。

案例范本

案例

案例内容:一次、二次、三次……慈溪市联调委的许调解员已经记不清自己这是第几次站在调解庭里,为马某和张某的纠纷进行调解了。 2013年7月张某被江苏藉驾驶员马某驾驶的货车撞伤,导致重型颅脑外伤,马以交通肇事罪被依法提起公诉,张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及早筹备张某医疗费用,主办法官在开庭审理前邀请驻院人民调解员许先生就本案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分岐过大,一时难以达成协议。

案例调节:针对双方当事人经济条件均困难的现状,许先生从实际出发,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多次组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除保险公司赔偿外,马某另支付26.42万元的协议,并通过司法确认方式消除张某后顾之忧,马某也被法院做了从轻处罚。"多亏人民调解,省时、省力,帮我讨回公道"张某由衷的说道。

网络对接------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构网络

设立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诉调无缝对接

创新开设"法官诊所"

去年以来,市司法局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打破调解员长驻法庭的固有调解模式,创新开设"法官诊所",延伸对接范围,通过借助法官的业务能力、专业水平以及职业权威性,推行"三诊"调解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调解成功率。一是定期"坐诊"。[详细]

形成四级调解网络

设立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诉调无缝对接

2010年8月,慈溪市司法局、慈溪市人民法院、慈溪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文。设立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联调委),联调委主任由司法局副局长担任,司法局调解科长、法院立案庭长、检察民行科长、各基层司法所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详细]

创新开设"法官诊所"

形成四级调解网络

同时以19个基层司法所、355个村(居、社区)为核心纽带,形成了以"平安中心户、组、村(居、社区)、镇(街道)"为主要层次的四级调解网络。聘请辖区内各基层所长为诉调对接调解员,为协助调解、委托调解、通报诉讼执行信息提供人力支持,实现了基层调解网络与法院诉调对接网络的有效对接。[详细]

信息对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将"联调委"、法院业务庭(基层法庭)及各司法所所长的名单、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编制成册,发放至各调解员,确保信息通畅。[详细]

效力对接------建立司法支持机制

依据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详细]

执调互动-----实现矛盾纠纷最终化解

在进入执行程序后,对执行有难度的案件,法院可暂缓执行,并建议人民调解委员会选择恰当时机进行调解,将人民调解的作用延伸到诉讼案件审判后,协助做好审结案件的执行工作,避免因判决执行引发的矛盾反复与激化,直至彻底化解纠纷。[详细]

审调互动------"1+1"速调速裁模式

"1+1"速调速裁模式:(1名人民调解员、1名审判员组成速调速裁小组)充分发挥以调助审、以审促调,实现人民调解和诉讼裁判的紧密融合。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拓展调解领域,探索行政协调、执行和解和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详细]

利用人民调解的优势

使人民调解员参与到法庭的审判工作中去,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