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0年10月,宁海县全面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人民调解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职能。而专职人民调解室成立以来以其独特的矛盾纠纷化解优势在全县上下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根据这一效应,县委、县政府因势利导,于2011年初开始通过政策引导、现场会推进、媒体宣传、财政保障等措施鼓励各乡镇(街道)尝试吸收民间力量参与社会矛盾调处,并着力打造以"老何说和"为统一品牌的专职人民调解组织。这一政府购买服务和群众自治相结合的新型人民调解模式在全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规模企业以及交通、医疗、劳动、物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得以全面推广。目前,全县共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81名,兼职人民调解员1673名。
在"老何说和"人民调解室有效运作的同时,各级领导和各大媒体对其进行了相关批示和宣传报道。2011年,"老何说和"被推选为宁波市社会管理创新十大样本之一,为宁海县"老何说和"人民调解室的全面推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2014年,"老何说和"专职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入选由光明日报社出版的《基层干部走基层》一书。"老何说和"之所以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广为宣传,并能深入人心,与其第三方立场、时空的灵活性、调解员的草根性以及人文地缘的相邻性是紧密相联的。
在全面推进"老何说和"人民调解室建设中,政府的定位是扶持、培育、保障,本着"政府购买服务"的理念,切实保障"老何说和"专职调解室的正常运转,切实解除专职调解员们的后顾之忧。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我县"老何说和"专职人民调解室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每建成一家'老何说和'人民专职调解室,县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在实践中,各乡镇(街道)按月支付专职调解员1000-2500元的误工补贴,另有交通及通讯补贴。同时,根据《宁海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按照人民调解员调解的案件数量及质量,落实奖励资金。从2010年开始,县司法局共累计发放200余万元"以奖代补"奖励资金。"以奖代补"奖励发放当地党委、政府后,由当地乡镇(街道)再落实相关配套补助资金。在专职调解室起步阶段,政府在场所落实、日常运转上给予大力支持。通过以上几种途径,使"老何说和"专职调解室的推进有了坚强的后盾,同时"老何说和"专职调解室的全面推开也为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事半功倍的效应。
"老何说和"专职调解平台,借助的是政府的财力、民间的力量,支撑的是"以和为贵"的理念。它的产生和运行是搭建政府和百姓沟通桥梁的有效途径,是宁海县基层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探索的结果,是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有益补充和拓展,是各地求解矛盾化解模式的有益尝试。通过第三方介入,为政府分担减负,为百姓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基层一线稳定,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