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宁海县第一家全部由村民组成的专职人民调解室——西店镇"和解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随后,力洋镇"老冯说事"、大佳何镇"老何说和"等专职调解组织也相继出现,这些调解室专门受理和调处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老何说和"调解室自建成起至今,共受理纠纷调处16357起,调解成功16227起,调解成功率达99.51%,调解协议涉及金额总数为30564.63万元。

搭乘社会管理创新之风——全面组建

案例

2010年10月,宁海县全面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人民调解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职能。而专职人民调解室成立以来以其独特的矛盾纠纷化解优势在全县上下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根据这一效应,县委、县政府因势利导,于2011年初开始通过政策引导、现场会推进、媒体宣传、财政保障等措施鼓励各乡镇(街道)尝试吸收民间力量参与社会矛盾调处,并着力打造以"老何说和"为统一品牌的专职人民调解组织。这一政府购买服务和群众自治相结合的新型人民调解模式在全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规模企业以及交通、医疗、劳动、物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得以全面推广。目前,全县共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81名,兼职人民调解员1673名。

搭建良性互动沟通平台——专职第三方介入

在"老何说和"人民调解室有效运作的同时,各级领导和各大媒体对其进行了相关批示和宣传报道。2011年,"老何说和"被推选为宁波市社会管理创新十大样本之一,为宁海县"老何说和"人民调解室的全面推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2014年,"老何说和"专职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入选由光明日报社出版的《基层干部走基层》一书。"老何说和"之所以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广为宣传,并能深入人心,与其第三方立场、时空的灵活性、调解员的草根性以及人文地缘的相邻性是紧密相联的。

独立的第三方调解
赢得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老何说和"在定位上是隶属于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下面的一个调解室,虽然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成立并运行,但其本质仍然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上与信访部门、司法、法院等政法部门相对接,接受委托或指派,调解纠纷;下与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等相衔接,接受移送,调解纠纷。[详细]
不受时空限制的调解方式
更为灵活机动
"老何说和"不受时间和空间的独特灵活调解方式,深受百姓认同,亦使其在矛盾纠纷调解中展现出巨大的活力。"老何"对于简单的纠纷通过说服、说和化解,对于复杂疑难问题,则联合相关部门或邀请特定个人共同调处。[详细]
调解员的草根性
奠定了群众基础
"老何说和"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人民调解,他们来自于群众,扎根在基层;他们懂法律政策,也通晓乡风民俗;会析法明理,也知道家长里短。很多矛盾纠纷不能仅从法律政策上去解决问题,还必须考虑到当地风俗习惯和群众思想观念,甚至很多时候,群众争议的不是矛盾本身,而仅仅是争执一口"气","气"消了,矛盾也就消除了。[详细]
人文地缘相邻的优势
促使调解成效上升
"老何"们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说的是乡音土语,道的是约定俗成,和当事人相互坐在一起聊上几句,便油然而生一种亲切感,有些调解员甚至还是当事人的亲戚、邻居或者朋友关系,这样一来,"老何"的身份就不仅仅是调解员,亦是亲友或乡邻,在劝解过程中便更有知情权和主动权的优势。[详细]

搭乘社会管理创新之风——全面组建

在全面推进"老何说和"人民调解室建设中,政府的定位是扶持、培育、保障,本着"政府购买服务"的理念,切实保障"老何说和"专职调解室的正常运转,切实解除专职调解员们的后顾之忧。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我县"老何说和"专职人民调解室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每建成一家'老何说和'人民专职调解室,县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在实践中,各乡镇(街道)按月支付专职调解员1000-2500元的误工补贴,另有交通及通讯补贴。同时,根据《宁海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按照人民调解员调解的案件数量及质量,落实奖励资金。从2010年开始,县司法局共累计发放200余万元"以奖代补"奖励资金。"以奖代补"奖励发放当地党委、政府后,由当地乡镇(街道)再落实相关配套补助资金。在专职调解室起步阶段,政府在场所落实、日常运转上给予大力支持。通过以上几种途径,使"老何说和"专职调解室的推进有了坚强的后盾,同时"老何说和"专职调解室的全面推开也为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事半功倍的效应。

"老何说和"专职调解平台,借助的是政府的财力、民间的力量,支撑的是"以和为贵"的理念。它的产生和运行是搭建政府和百姓沟通桥梁的有效途径,是宁海县基层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探索的结果,是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有益补充和拓展,是各地求解矛盾化解模式的有益尝试。通过第三方介入,为政府分担减负,为百姓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基层一线稳定,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