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下午,在宁波市交通执法队队部举办了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比武活动中的“以案释法”微课堂比武。共有来自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队的19名选手参加了比武。
举办本次比武活动的初衷是为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进一步提升全市交通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建设一支能战善战敢战的交通执法队伍,促使全市交通执法队员真正成为拿得起、钻得精的高标准交通综合执法业务能手。
比武活动中,各位选手用交通执法典型案例、翔实的资料向现场评委和观众进行“以案释法”展示。在比赛现场每位选手通过平常实际案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对案例中所发生的事件作出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每一个案例都犹如身临其境,颇有感触。
其中来自市交通执法队的王捷,通过《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案件为例,将事件的来龙去脉一览无余的重现在大家眼前,继而通过案例分析、现场处置、法律适用等方面叙述演绎,层层递进,逻辑严密,颇受现场评委和观众青睐。
而同样来自市交通执法队的邬郁儒则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案件为背景,演绎充满激情,条理尤为清晰,论述面面俱到,将案情置于法理研判之中,广受大家好评。
经过2小时的激烈鏖战,全部比赛在观众的阵阵掌声中收尾。经现场评委综合评定,来自市交通执法队的王捷和邬郁儒勇夺一等奖;来自奉化区交通局的吴翡和北仑区交通局的杨扬喜获二等奖;来自宁海县交通局的何云晓、东钱湖交通局的章晓露、江北区交通局的王建邦、宁海县交通局的吴豪霄和象山县交通局的郑健摘得三等奖。宁波市交通运输局一级调研员周昌林、法规处处长翁军杰、重大项目督察员(正处长级)向开林以及市交通执法队党委副书记胡颖为获奖选手颁发了获奖证书和奖品。
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以本次比武活动为契机,突出重点抓基础,聚焦应会务实功,不断提高执法业务水平,案卷制作水平,提升案例评析能力,全面推进规范化执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