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实务培训在杭州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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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实务培训在杭州举行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2020年度实务培训。主办方 供图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2020年度实务培训。主办方 供图

28日-30日,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2020年度实务培训在杭州开班,本期培训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破产管理人业务专家委员会协办,来自浙江省内各地市的法官、管理人等400余人参加培训。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庄加园发言。主办方 供图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庄加园发言。主办方 供图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以来,规模不断壮大,对管理人执业环境与营商环境的优化改善等做了大量贡献。”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郑金都在致辞中表示,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要勤勉尽责,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注意风险防范。同时协会也要帮助管理人提升业务水平、畅通信息渠道,注重对管理人的公平选任和费用保障。

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郑金都致辞。主办方 供图

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郑金都致辞。主办方 供图

浙江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处长余丽生在致辞中表示,社会经济发展与中介机构发展相辅相成,受疫情影响,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遇到不少困难,这对破产管理人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上海破产法庭审判员刘建雷发言。主办方 供图

上海破产法庭审判员刘建雷发言。主办方 供图

培训中,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北京市破产法会副会长、秘书长徐阳光作了《破产程序的关键节点与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报告涵盖破产申请与受理、管理人指定、宣告破产、破产程序转换等节点,重点分析申请破产条件、后续申请权、破产原因审查、重整价值识别、实质合并条件、破产申请的法律后果等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徐阳光发言。主办方 供图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徐阳光发言。主办方 供图

针对重整价值识别,徐阳光表示,“重整不是为了挽救企业个体或个别股东,而是为了挽救企业所承载的事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处副处长杨宇军、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王雄飞对《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解读,针对管理人名册动态管理、管理人淘汰机制等问题进行回应,并从团队配置、职业操守等方面解读了个案评价标准的具体适用。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杨忠孝发言。主办方 供图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杨忠孝发言。主办方 供图

“自律是管理人的生命线,就管理人自身而言,要严格遵守文件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就破产管理人协会而言,应当建立惩戒机制,对管理人形成有效制约。”王雄飞表示。

长期以来,待履行合同是破产法理论与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德国科隆大学法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庄加园就破产法上的解除权问题进行分享,他从民法基本原理和立法目的出发,通过举例探讨了待履行合同的多种情形以及相应的处理模式,并从比较法角度出发,区分了解除合同与拒绝履行在法律效果上的差异。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处副处长杨宇军发言。主办方 供图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处副处长杨宇军发言。主办方 供图

此外,管理人信息披露的策略性、资本市场发展与破产程序的信息规则衔接也是破产管理人在实务案件中面临的难题。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杨忠孝就破产程序中的信息问题,从其基本逻辑、不同主体视角下的信息问题、特殊情形下的信息与信息披露问题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法哲学和法经济学视角进行理论升华。

“管理人是破产处理中联结政府与市场的重要力量,随着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的持续开展,各级政府对破产都高度重视。”上海破产法庭审判员刘建雷就府院联动机制具体实践中暴露的问题提出建议。他表示,当前破产管理人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但也需要做好充分准备以应对挑战。

浙江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处长余丽生致辞。主办方 供图

浙江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处长余丽生致辞。主办方 供图

30日上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德风以网络授课的形式分享了“民法典中的破产法规范”。他提出,破产法是程序法,民法典是实体法,二者直接交叉的部分并不多,但破产法与民法常常共同调整同一个法律问题,具有互补关系。如二者都对民事主体作了规定,民法侧重规范民事主体的产生、权利义务的保障以及民事主体参与交易的规则,破产法更关注民事主体消灭或再生问题。

“民法以实体性规范为主,破产法以程序性规范为主。尽管有如此差别,破产法与民法仍有重要的关联,认识到这种关联在当前形势下有重要意义。”许德风表示,法律作为行为和裁判的规则,除了应当在内容上合理、公允外,在形式上也应当简洁、易用。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王雄飞发言。主办方 供图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王雄飞发言。主办方 供图

据悉,本期培训以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六稳”“六保”、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宗旨,多视角、多维度聚焦当前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的前沿热点。培训中,专家学者既分析了破产法中具体疑难问题,也提炼了破产法适用的基本原理,并解读破产管理人实务操作中必须遵守的规范,使理论与实务高度融合,为从事破产实务一线工作的法官与管理人送上一场精神大餐。(郭其钰 苏礼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