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辆车,人车均未备案!市交通执法队开出首张网约车平台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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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辆车,人车均未备案!市交通执法队开出首张网约车平台罚单

4月14日,经过调查取证,市交通执法队开出了自成立以来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首张罚单,处罚对象为杭州某网约车平台公司(宁波分公司),罚款金额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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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2月起至2020年4月份,海曙区交通执法部门先后查处3起因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从业资格证》或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道路运输证》从事网约出租汽车的违法案件,涉案平台公司均为杭州某网约车平台公司(宁波分公司)。经市交通执法队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虽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但是该平台公司并未将上述涉案车辆和从业人员向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市交通执法队执法人员在了解相关案情后,立即对该网约车平台进行检查,并制作笔录。经查,该网约车平台公司未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报备,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证据确凿。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依规责令该网约车平台公司立即整改并给予8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交通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约车运营安全与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息息相关,下一步,市交通执法队将加大对非法营运网约车的打击力度,督促网约车平台不断完善和履行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市场氛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