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起,为维护宁波、舟山两地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宁波、舟山两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和省高速交警宁波、舟山支队将常态化开展甬舟两地跨区域跨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宁波、舟山两地间交通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当天上午10时许,一辆浙B牌照大巴车刚下舟山西高速口就被现场的联合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拦下。执法人员发现,该大巴车为旅游公司所属客运车辆,车上37名乘客均为宁波某企业员工。
“我也是公司员工,大巴车司机今天没时间,领导就让我开过来。”该车驾驶员解释说:“车辆是公司租用的通勤班车,此次临时送员工来舟山团建。”
联合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车行驶证上的使用性质为租赁车辆,但是《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租赁企业不得出租十座以上的客运车辆用于道路旅客运输行为,因此执法人员依据规定暂扣了该车的相关证件,并要求其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前往宁波交通执法部门配合处理。
本次行动也是宁波、舟山两地交通执法、高速交警启动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后,首次在舟山跨海大桥舟山西出口进行的联合检查行动。在当天的联合执法中,两地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检查车辆1200余辆,查处各类违章车辆21辆。
为加大对道路运输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甬、舟两地跨区域跨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已建立联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情报交换和紧急协查机制,打破地域限制,形成跨区域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合力。
两地执法部门将联合查处往返甬舟两地车辆非法违规从事道路客运、危运经营、超限超载等行为。这将有力打击两地间道路运输非法、违规经营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坚决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宁波、舟山两地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交通运输保障。(凤凰网宁波 应识峰 通讯员 任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