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宁波永耀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宁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在国网宁海县供电公司与3家新能源发电项目业主签订了储能容量租赁框架协议。这标志着省内首创“新能源+共享储能”商业模式正式落地实施,为加快推动“新能源+储能”应用示范提供“宁波样板”。
目前宁波全市11个区县已全部出台“新能源+储能”支持政策,要求新建新能源发电项目按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0%配置储能。但在政策落地执行中还存在新能源电站点多面广、分散配置储能安全隐患加剧、调度管理复杂、与电网实际调节需求错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国网宁波供电公司积极研究通过产业单位投资建设、运维储能电站,向新能源业主出售容量配额的“共享储能”模式。国网宁海县供电公司走访调研县域新能源企业,收集光伏、风力等数据和未来开发计划,与宁海县潜在新能源发电项目业主对接合作意向,助力“新能源+共享储能”商业模式最终落地。
“共享储能”对于新能源发电企业来说,降低了新能源建设用户配套储能站建设成本,节省了日常运维成本,并可享受“峰谷差电价政策”电网统调收益。对于电网企业来说,统筹建设多点位集中式中大型储能站将更有利于配电网的补强。而集中式大型储能电站更有利于参与电网统筹调度。“共享储能”提高了储能设备利用率,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为区域电网提供坚强支撑,实现储能装置经济社会效益扩大化。
国网宁波供电公司从两方面入手,深挖新能源企业潜在合作客户。一方面挖掘存量储能资源开展共享储能容量租赁服务。经宁波综合能源公司和业主友好协商,将已建成的宁波0.3MW/0.9MWh高塘综合能源站中的40kWh储能容量租赁给宁波亿能聚能源有限公司,用于该公司在杭州湾新区的宁波舜发紧固件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每年向综合能源公司支付容量租赁费用。另一方面与潜在新能源发电项目确立共享储能合作意向。永耀集团与浙江聚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宁海聚合光伏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储能容量租赁框架协议,永耀集团拟投资建设宁海长街10MW/10MWh储能项目,为宁海一市镇50MW滩涂光伏电站项目、宁海成塘二期10MW渔光互补项目提供共计6MW共享储能容量。
下一步,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将进一步深化“新能源+共享储能”运营模式,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协调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同时积极争取政策面支持,促进新能源、储能与电网协调发展。(通讯员:郭珏 谢楚 黄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