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一批典型案例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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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纪委通报6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原办公室主任许军国酒驾问题。
海曙区洞桥镇发展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王文华醉驾问题。
宁波市江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职员陈建斌醉驾问题。
北仑区新碶街道办事处原二级调研员陈辉醉驾问题。
鄞州区惠风书院原校长朱志敏醉驾问题。
慈溪市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管理九级职员陈国华醉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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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纪委通报4起党员干部醉驾典型案例
海曙区鼓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医师朱水润醉驾问题。
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吕东亮醉驾问题。
海曙区高桥镇高桥村原党委副书记徐再龙醉驾问题。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巡特警大队武装巡逻一中队原中队长朱剑醉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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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海曙区古林镇共任村党总支原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原社长王东海违规吃喝等问题。
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前期科原科长张振兴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凭证等问题。
海曙区横街镇雷荘村党总支原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陆位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海曙区石碶街道石碶社区党委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郭忠亮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海曙区鄞江镇卖柴岙水库管理所所长庄益龙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
海曙区集士港镇应急管理所科员孙兆飞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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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纪委通报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象山县泗洲头镇人大原主席施乾章醉驾问题。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施方敏醉驾问题。
象山水产城实业有限公司国企职工周成宏醉驾问题。
象山县鹤浦镇鹤栖村村委会副主任刘彼德酒驾问题。
02
公布2021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据

1月17日,宁波市纪委监委公布了2021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2021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4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5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0人。
03
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以视频连线形式反馈全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1月6日下午,全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视频反馈会召开,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以视频连线形式反馈全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情况。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上旬至11月下旬,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采用“专项+提级+交叉”的巡察方式,紧紧围绕“六个看”监督内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情况,涉粮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04
市委巡察组向9家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回头看”和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城建控股、市水务环境集团和市发改委等9家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回头看”和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情况,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05
市纪委监委分三批公布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1月25日,市纪委监委分三批公布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为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1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会同14家市直单位精选16个项目,以“小切口”推动破解“老大难”问题,为群众解决了一批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也探索出一批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的经验和做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级责任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中工作虚化、履职不力等问题;紧盯侵害群众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问题,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1039次,处理党员干部271人,推动整改问题1176个,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数172个。
来源:清廉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