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智慧医保”平台上线,网友对于医保家庭共济相关咨询较多,宁波市医保局汇总整理了有关问题解答,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
1、医保家庭共济还需要往共济账户里转钱吗?
不需要!从3月1日起,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历年账户有结余的参保人员(即授权人)只需与近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进行关系授权绑定,近亲属就可使用授权人的全部历年账户结余资金。
2、医保家庭共济能否绑定宁波市外的参保人员?
目前,我市政策中对于历年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近亲属医疗费个人承担的人员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指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宁波市以外地区的近亲属,目前暂不具备绑定家庭共济条件。
3、医保家庭共济,爷爷可以把历年个账授权给孙子用吗?
不可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文件内容:“(五)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因此根据文件精神,爷爷的历年账户资金不能共济给孙子使用。
4、浙里办APP上,医保家庭共济操作反馈异常怎么办?
操作反馈异常请您根据提示检查“参保统筹区”“享受人姓名”“享受人身份证”等必填项填写是否准确;也有可能因存在重复参保导致无法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的情况,须暂停一地的医保关系后重新绑定。
其他异常主要是近期家庭共济网上业务办理比较集中,系统通道拥堵,如您暂无家庭共济就医需求的,请换其他时间段办理;如急需办理的,请至就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来源:宁波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