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 宁波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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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宁波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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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检交流协作,推进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提升,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警关系,5月6日上午,宁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召开第二次联席会议。副市长、公安局长王顺大,市检察院检察长何小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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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项敏,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巧森分别通报2021年全市公安刑事执法工作和全市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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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顺大、何小华共同签署了《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宁波市公安局关于构建新时代检警协作机制的意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宁波市公安局不捕不诉与侦查监督磋商解决办法》,并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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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华指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同为党领导下的政法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工作目标一致,都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希望公检机关锚定“全省检警配合典范”工作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作配合,坚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进一步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转变思想观念、运用系统思维,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刑事司法政策,严格管控执法办案廉政风险、质量风险;坚持打防并举、强化综合治理,协力从源头上减少刑事案件发生,更好为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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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顺大对检察机关长期以来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公安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公检机关签署两个文件,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启了公检合作交流的新篇章。他强调,全市公安机关要以此为契机,更加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在制约监督中依法履职,确保刑事诉讼活动各环节规范高效。希望检察机关更加严格落实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大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帮助公安机关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公检两家要更加紧密依托联席会议平台,强化协作配合,持续完善刑事案件快速办理、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前介入等机制,共同开展法律适用研究,对刑事诉讼活动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为护航宁波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大局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贤宏主持。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相关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来源:宁波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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