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7日上午九时,江北区智慧城市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来自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号为甬北(备)【2022】001号的公共停车场备案意见书,意见书上显示该单位提出位于机场北路北段的停车场经营备案申请已经受理,并准予备案。据悉,这是该事项下放首日出具的三区首份公共停车场备案意见书。

自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事项下放以来,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迅速对其进行梳理、确认,编制《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服务指南》,同时加强对窗口所受理业务工作人员的指导,确保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工作能够精准承接落实。目前,行政审批已完成第一批公共停车场备案材料的受理、审查。

“公共停车场经营报备案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宁波市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登记表,停车场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证),停车场平面图以及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设施和经营管理设施清单等。”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窗口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最多跑一次”相关政策,目前接受申请的方式有两种,一种为网上申请(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另一种则是现场窗口申请,最终,备案意见也将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进行送达。

除此之外,7月1日《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紧跟条例,提前布置,靠前服务,切实把建筑垃圾道路运输企业的利益放在首位,第一时间启动企业资料审核及现场查验工作,在政策交接的重要节点,做到新老政策的无缝对接,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通过资料提前审,系统准时录,现场实地看,缩短了企业申报审核时间,《宁波市建筑垃圾条例》实施的当天江北局就批出了首份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得到了当事企业的认可。
来源: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