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问五破——为浇灌绿化竟动了“救命水”?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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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问五破——为浇灌绿化竟动了“救命水”?罚!

消火栓是城市的“救命设施”,可在一些人眼中却成了可以随意使用的“公共水龙头”。近日,洞桥镇一物业管理公司就因擅自打开消防栓取水,收到了洞桥中队开出的罚款数额为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7月18日,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洞桥中队接到热心市民提供的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反映洞桥镇一小区内有人擅自开启消防栓取水浇灌树木、绿化。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经现场调查后得知,取水单位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

因当前天气持续高温,小区内不少树木、草坪干枯,为图便利,该物业未经许可雇佣员工通过一根白色皮管与消防栓连接起来取水为小区内的绿化浇灌,其行为属于未经批准擅自通过消防专用供水设施用水。该行为不仅会造成水资源浪费,还会影响到紧急情况下消防栓的正常使用,危及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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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市民提供的照片

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对当事单位进行批评教育,认真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城市消防用水设施实行专用,除火警用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8月12日,中队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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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栓里的水是‘救命水’,擅自开启消防栓取水会给消防安全埋下极大隐患。下步,中队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取水、用水行为。”洞桥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