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综合执法领域法律法规,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盘点了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旨在通过典型案例加强宣传警示,助推我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再上新台阶。
案件简介:2022年3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案件移交资料,对江北区外滩街道一小区业主杨某某因在房屋装修过程中擅自破坏承重结构的行为,违反《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对当事人杨某某作出了罚款人民币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住宅房屋装修不得拆除、变动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不得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非住宅房屋装修确需拆除、变动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或者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第三十七条: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和房屋装修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进行房屋装修的,由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案件延伸:本案例警示了部分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因缺乏法律意识,为改善房屋布局或采光而任性装修的行为。房屋内部装饰装修过程中,应当注意不得破坏房屋基础和承重结构,不得因加装改装等造成房屋楼层的安全隐患。任意破坏承重墙的行为,不仅侵害到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也是一种损坏房屋结构的违法行为,将面临较高的行政处罚罚款。(通讯员 沈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