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宣传综合执法领域法律法规,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盘点了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旨在通过典型案例加强宣传警示,助推我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再上新台阶。
案件简介:2022年6月,宁波市江北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对汽车展厅升级改造后未经消防验收备案即投入经营使用,该情况由区住建局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并移送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查实,该公司在汽车展厅竣工验收合格后未按规定进行消防验收申报备案,经责令改正后仍未整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区综执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版)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案件延伸:本案例处罚金额虽然不大,但对社会生活中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公司、饭店、网吧、健身房等大量日常经营性场所起到了重要的提醒宣传作用,督促有消防设计的其他建设工程严格规范办理消防备案手续,强化经营主体的消防安全意识。(通讯员 沈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