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法律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实现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保障,也体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入法等重要制度创新。

承诺达标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概括的说,它是农产品的“身份证”、生产者的“承诺书”、质量安全的“新名片”。
对于监管者,可以把生产主体管理、种植过程管控、农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各项环节都集成起来,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起来,把监管效能提升起来。
对于生产者,是落实其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办法。
对于消费者,是满足消费者对产品安全知情权的必然选择。


宁波是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探索建设的先行者,在农业农村部推行合格证试点城市中,宁波率先推出了全国第一张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到2022年底全市6000多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品种覆盖蔬菜、水果、茶叶、林特产品、禽蛋、水产、肉类等农产品,累计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520多万张,逐步构建了以承诺达标合格证为核心的监管新模式,形成自律国律相结合、协同发力的治理新格局。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承诺达标合格证有关规定衔接工作机制,并发布《关于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通告》,明确了两个部门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机制,为推动部门协作全程监管提供了清晰的路径。下步,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推进地产农产品亮证增信,准出准入无缝衔接,线上线下一码贯通,基地市场同步实行,生产消费全链监管。

来源:宁波农业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