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提升,汽车已经成为重要消费品。二手车因其价格优势,更受消费者青睐。但隐藏在价格优惠背后的信息不对称、售后服务缺失、格式条款侵权等种种隐患一直困扰着买受人。本文结合《二手车交易规范》《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民法典》等规定,提出如下建议:
01.全面谨慎审查车辆相关证明文件
审慎查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车辆保险单。如材料不全/不合法,将影响后续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
02.签订买卖合同并合理确定权利义务
查验汽车后、付款前,应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对于车辆的不利信息,出售方有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应书面化,同时约定未披露及披露不实的违约责任,防止后续维权产生扯皮情况。对于买受人关心的事故车、泡水车、车龄、实际里程、技术状况、主要配置,及销售者的口头承诺等均应写入合同,并明确相应违约责任。不签订合同、不看合同内容就签字,或约定内容未书面化等,后续都可能带来不利影响,应重视并规范签订买卖合同。
03.及时办理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为更好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及时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防止出售方“一车多卖”等不利情况。如出卖人将二手车出售后,又再次将车辆出售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且办理了转移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该车辆所有权就要归善意第三人所有,前手买受人只能向出售方主张违约责任。如出售方无财产可供执行,前手买受人会出现“钱车两空”情况。
来源:宁波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