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一企业因未履行垃圾分类管理责任收到万元罚单!
宁波
宁波 > 社会热点 > 正文

镇海一企业因未履行垃圾分类管理责任收到万元罚单!

5月28日,镇海区九龙湖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辖区内某企业送达了一份生活垃圾分类《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的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

日前,在镇海区分类办联合中队开展的行业垃圾分类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未指导工作人员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等行为,中队执法人员开具责改文书,要求该企业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我们复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整改相关违法行为,涉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行为,随即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立案查处。”中队办案人员陈志刚介绍道。

图片

自《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镇海区分类办持续加强小区、农村和各行业的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力度,通过每日督查、限期整改、清单销号的形式提升整改效率,对于整改不力的企业和单位,采取通报、约谈、媒体曝光或移交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进行立案查处。

重拳出击,以案释法。垃圾分类投放不仅仅是每个居民的义务,也是各行业场所管理责任人的法定职责。镇海区分类办将继续加强督查执法联动,督促垃圾分类责任落实。

来源:宁波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