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曝光台|2023年1至6月,宁波这些网约车平台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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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曝光台|2023年1至6月,宁波这些网约车平台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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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市交通执法队发布今年上半年,针对我市主要网约车平台立案处罚情况数据,其中网约车平台向无证驾驶员、无证车辆违规派单仍是立案处罚重点。

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我市交通执法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网约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网约车平台向无证驾驶员、车辆违规派单,未按规定上传车辆、驾驶人员、订单、乘客评价信息等违法行为,共计550起。

其中:处理平台向无证车辆派单的违规行为255起,处理平台向无证司机派单的违规行为273起,处理平台未按规定上传信息的违规行为10起,处理平台其他违规行为12起。

同时,市交通执法队还对“趣接单”平台未经许可违规从事网约车平台经营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市交通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违规网约车的整治力度,始终保持非法营运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宁波交通运输市场良好秩序。

市民乘坐网约车一定要选择正规平台,在日常出行中如果发现网约车平台公司的不合规派单行为,可拨打12328热线进行投诉,交通部门将调查处理,进一步规范网约车行业经营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全力保障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群众出行安全。

网约车平台立案数统计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数据说明:滴滴出行订单量占全市网约车订单总量约60%;另外,携华出行、及时用车、风韵出行、如嘀出行、阳光出行、快来车、妥妥E行、腾飞出行、安安用车、添猫出行、E族出行、旅程约车等均在高德聚合平台下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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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出行市场占有率

附相关法律法规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车辆营运证或者使用伪造、涂改、失效的车辆营运证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网约出租车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车辆营运证或者驾驶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提供服务车辆、驾驶人员与平台指派车辆、驾驶人员不一致,或者未按规定上传信息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日以上三十日以下停业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并处吊销经营许可证。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