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物局)
关于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3月份启动了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遴选公布工作。经推荐申报、名单遴选、实地考察、价值论证,并征求属地和有关单位意见,拟推荐袁牧之故居等52处不可移动文物为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附后)。
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宁波市文物局。
联系电话:0574-89181348。
附件:宁波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名单(公示)
附 件:
来源:宁波文化广电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