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市民对居住环境品质的追求不断攀升,装修一套心仪的房子必不可少,然而堆积的装修垃圾不仅挤占公共空间,更是对城市环境卫生造成严重影响。
如何解决
“急难愁盼”的装修垃圾清运问题
已是迫在眉睫
按照《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要求,从事装修垃圾道路运输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发的处置核准文件。截至7月底,我市已核准145家从事装修垃圾道路运输的单位以及463辆装修垃圾运输车辆,实现平台数字化监管。
市民只要在家动动手指通过微信小程序“甬废清”下单即可,为装修垃圾清运创新探索新解法。“甬废清”自3月份上线以来,累计完成网上订单15000余单,建立装修垃圾电子转移联单登记制度,有效解决装修垃圾找不到合法运输单位、收费价格不透明以及非法清运、违法倾倒等问题,切实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
下一步,全市将不断完善装修垃圾源头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全面推行电子转移联单登记制度,实现“源头预约告知、中段收运登记、末端处置闭环”的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监管,打造更为干净、整洁、有序的环境。
装修的时候风风火火
无处安放的装修垃圾
更让群众“焦虑”
装修垃圾清运处置小知识
解决你的小焦虑
装修垃圾清运处置小知识
01.什么是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是指不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
02.装修垃圾环境污染防治责任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产生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装修垃圾处理费用。
03.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装饰装修前将装修时间、地点、规模等信息告知管理责任人;
(二)不得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暂存、收运,装修垃圾中的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三)装修垃圾分类装袋、捆绑,及时交由经依法核准的运输单位运送至资源化利用企业或者堆放到管理责任人确定的暂存设施、场所。
04.法律责任
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运输等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其他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条: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暂存、收运,未将装修垃圾中的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未将装修垃圾分类装袋、捆绑并交由经依法核准的运输单位运送至资源化利用企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05.清运方式
1、个人线上预约:微信搜索“甬废清”小程序,手机上预约下单。
预约下单前,可通过电话对清运单位进行咨询,双方约定清运时间、地点、方量等。
2、及时联系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将装修垃圾堆放到管理责任人设置的装修垃圾存放点,再由管理责任人统一通过微信小程序“甬废清”进行线上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