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无电子运单上路,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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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无电子运单上路,罚!

电子运单包含运输货物种类、装货人、装货地点、目的地、运输线路、驾驶员、押运员等相关信息,是传递危险货物危险性等各项重要信息的载体,对于危货的安全运输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强制使用的运输单证,制作电子运单是危险品货物运输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如果制作不规范,甚至不制作,导致“托管失控”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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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镇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通过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监管系统的预警信息,监测到浙B7U***危货运输车的异常行为,判定其存在安全隐患。

镇海区交通执法人员立即通过线上平台实时精准传送嫌疑车辆位置,线下联合公安、综合执法等多部门执法力量迅速及时出动处置,最终在雄镇路成功布控到该嫌疑车辆。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车装载介质为液化天然气,从北仑区白峰镇运往镇海俞范储备站,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驾驶员押运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相关从业资格、车辆GPS定位运行正常,但驾驶员无法提供危险品货物运输电子运单。

涉事驾驶员刘某只顾着急匆匆送货,忽视了电子运单的重要性,交通执法队员对其进行了严肃教育。最后,镇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涉事司机所属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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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例既是镇海区实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工作的典型案例之一,又体现了镇海区利用数字化平台开展危险品运输监管的工作成效。“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以来,镇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利用“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协同模式,有效凝聚交通、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力量,形成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的执法合力。

除此之外,由镇海区建设交通局牵头开发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监管系统已完成三次迭代,并始终跟随现行监管需求同步升级。镇海区利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监管系统开展线上实时监管,利用“大综合一体化”开展线下多部门联合执法,以专业化为导向、信息化为支撑、规范化为保障,形成“一支队伍管危运”执法模式,统筹推进镇海区内危运企业规模集约化发展、风险常态化防范、全链数字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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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交通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