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310”调裁诉工作法,荣获新时代 “枫桥式工作法”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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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310”调裁诉工作法,荣获新时代 “枫桥式工作法”荣誉

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总结提炼江北区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领域的亮点做法和成功经验,努力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跻身全国60个“枫桥式工作法”,江北区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了评选活动,12月25日,江北区总工会“310”调裁诉劳动争议联动化解工作法,荣获市级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荣誉称号,是宁波市工会系统唯一获得该荣誉的工会组织。

江北“310”调裁诉工作法,荣获新时代 “枫桥式工作法”荣誉

此次评选根据中央和浙江省关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方面的枫桥式工作评选通知要求,通过地市初评、省级复核、全国分6个片区联审、中政委终审四个程序选出全国60个枫桥式工作法。评选范围分为两类,第一类按照矛盾纠纷细化类别提炼,例如感情纠纷、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经济纠纷等;第二类围绕体制机制从基层的三治融合或其中一治入手提炼工作法,时间为2020年以来涉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领域相关工作经验做法。

江北“310”调裁诉工作法,荣获新时代 “枫桥式工作法”荣誉

江北区总工会“310”调裁诉劳动争议联动化解工作法,“3”,即精准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支队伍;“1”,即打造一张网一揽子受理调处平台;“0”,即零距离建立区总工会、区人力社保局、区人民法院三方无缝对接长效工作机制。自2020年以来,由区总工会牵头会同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区人民法院,通过调研、搭建平台以及建立基层调处工作室等举措,有效推动劳动争议“310”调裁诉联动化解机制在江北区的落地与发展。截至目前经过各级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受理的来电、来访、咨询、投诉等各类案件共计8000余件,调解处理2000余件,涉及金额2200余万。

江北“310”调裁诉工作法,荣获新时代 “枫桥式工作法”荣誉

打造“一平台多中心”是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延伸“310”调裁诉联动化解机制至基层末梢,打通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打造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立体网络的重要抓手之一。着眼源头预防,着力夯实基础,完善调解组织建设,在各街道(镇)建立调解委员会,建立相关制度,着眼多元化解、组织联建、信息互通、机制互动。鼓励基层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形成基层治理经验及时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做法,在甬江街道矛调中心组织了全区劳动争议调裁诉联动化暨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室建设现场推进会,交流了经验做法,取到了规范建设和网点建设的促进作用。加强街道(镇)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建设,自2020年全区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建设全面铺开以来,截至目前全区各街道(镇)共建成基层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10家,其中获评区级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的有8家,获评市级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的有2家。加强了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增强了维权信息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工会法律监督员三支队伍,聘用了部分律师志愿者、心理咨询师,建立了调解人员名册,落实了调解员“以案定补”津贴补贴制度,增强了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每年组织开展百人专业业务培训,确保“三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落实到位。

江北“310”调裁诉工作法,荣获新时代 “枫桥式工作法”荣誉

加强劳动关系调裁诉联动化解,实现“让职工最多跑一地”的目标。工会、人力资源、法院三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通过议案说法、法律培训、心理健康辅导等途径和方法,对职工开展法治教育,提升企业依法经营和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一方掌握实情、及时通报信息,正确掌握辖区企业劳动关系矛盾发展倾向,观察其中苗头,并进行研判,对辖区内已经发生的劳动关系隐患和劳动争议案件进行汇总分析,探究发生规律,剖析形成原因,提高联调化解水平和效力。问需于企,当好“勤务员”,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宣讲,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开展企业用工“法治体检”服务,公布咨询电话,让企业和职工找得到,打得通,联得上,听得进。

(通讯员 周永卫 许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