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5万,严重可入刑!3月1日起,余姚这些流域禁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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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5万,严重可入刑!3月1日起,余姚这些流域禁渔

禁渔告示

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姚江及主城区公共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余政告〔2023〕1号),对我市行政区域内姚江及主城区公共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

一、禁渔范围

1.姚江禁渔范围:姚江、最良江、侯青江;

2.主城区禁渔范围:东至城东路、南至谭家岭路、西至梁周线、北至北环线内的余姚市主城区公共水域。

二、禁渔时间

自2023年起,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止行为

除休闲游钓以外的一切捕捞作业。

四、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最高可处罚50000元);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举报电话

当前,我市相关行政处罚权已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提高监督处置效能,请第一时间向所属乡镇(街道)进行反映。

凤山街道:62677920

阳明街道:62812487

梨洲街道:62729009

兰江街道:62599179

马渚镇:62466300

陆埠镇:62380231

丈亭镇:62990111

河姆渡镇:62951613

大隐镇:6291306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监督,积极举报非法捕鱼行为。对于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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