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航“三聚三高”全力推动港口安责险试点项目创样板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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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航“三聚三高”全力推动港口安责险试点项目创样板见实效

自交通运输部批复同意开展“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关键问题”交通强国试点任务以来,宁波交通港航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系统谋划推进,深入调研实践,大胆探索破题,在全国率先推出首款港口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甬港安”保险产品。截至目前,全市“甬港安”投保企业达30家,港口客运、危货企业投保率接近50%,投保人数突破1.2万人,总保费达7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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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聚焦健全体制机制,高站位推动产品研发

建立一体化工作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交通强国试点项目工作专班,专人专责开展试点工作,夯实试点任务工作基础。凝聚工作合力,协同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联动市国家保险创新综合实验区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监管、保险机构等单位,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协调合作,构建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试点运行体系。

突出系统性谋划推进

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协同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形成了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构建方案和对策建议研究报告,助力行业顶层制度设计。以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为目标,强化保险机构充分发挥预防作用,帮助企业查找风险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形成安保互动、协调互补的港口安全生产新格局,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强化高起点产品研发

充分发挥宁波市作为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政策优势,实施港口安责险“揭榜挂帅”项目攻坚,引入人保财险、东海航运保险、中华联合保险和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组成的联合体作为试点单位,实现保险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强强联合。聚焦企业需求、产品服务、保险费率等重点事项,开展线上调查问卷、现场调研座谈7批次,覆盖全市150多家港口企业,创新研发“甬港安”保险产品,形成保险方案和配套制度体系。

02.聚智创新保险服务,高标准创设制度规范

凸显港口安保特色

紧密结合港口发展需求,拓展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全面覆盖劳动合同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第三者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相关救援救护、事故鉴定和法律诉讼等费用,一站式解决企业需求,避免额外增加成本。积极适应港口行业特点,将每次事故亡人赔偿限额提高至100万元,将事故赔偿最高额度提高至6000万元,明确从实际保费中提取不低于30%的费用开展事故预防服务,促进保险覆盖群体范围更广、保障更加充分、赔偿更加及时、预防服务更加到位。

创设制度规范体系

贯彻法律法规规定,突出公益性、强制性政策要求,针对客运、危货、普货等不同类型港口企业,细分9个类别子项,将宁波首创的“港口安全码”纳入保费影响因子,综合安全管理、信用等级等因素赋权保费系数,严格规范保险费率、保险条款、预防服务等产品内容。重塑技术服务制度,会同交通运输部水运院编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总则和客运(客滚)、危货港口经营人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细则等3个标准指南,创新填补了我国港口领域无专业安责险和系统服务规范的空白。

增强事故预防服务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强化事故预防为首要功能,建立“一企一档”管理模式,推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评价、应急预案、标准化建设、风险辨识评估、事故隐患排查等10大服务,在全国首创“安评报告回头看”和“动火作业视频监控与现场抽查”2项特色服务,有力推动风险控规减量、服务提质增效。建设开发“港口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信息平台”,助力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预防服务双向协同联动,打造项目可查询、流程可追溯、效果可评估的事故预防服务动态全链条管理体系。

03.聚力深化项目试点,高质量推进宣贯实施

加强政策引导宣传

增强政策执行力和约束力,联合市地方金融局、市国家保险创新综合实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规范性文件,率先在港口危货、客运(客滚)领域启动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全国首单港口安责险落地宁波。专题组织召开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宣贯会,全面介绍“甬港安”保险内容、保险服务、投保承保、监督管理等事项,依托中央、省、市和各类媒体网站,多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报道、宣贯解读,提高企业对“甬港安”的认知和接受程度,营造浓厚的试点氛围。

增强项目试点成效

协作配合、同向发力,凝聚港口主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保险机构、港口企业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等各方合力,以“甬港安”为纽带发挥社会专业机构作用,推动保险产品由“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事后救济”转变,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积极稳妥投保纳保,按照“到期一批,纳保一批”的原则,力争年底前实现全市港口客运、危货企业全覆盖,并逐步向港口普货企业推广应用,持续补强港口安全管理体系。

强化项目评估监督

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结合监管执法、评优评先、信用评价,督促保险机构加强风控管理,保证费用投入,创新特色服务,优化理赔流程,快速妥善开展理赔工作;事故预防服务机构规范服务内容、服务频次,选配技术专家,提出风险防控建议,严禁弄虚作假,出具失实报告;港口经营人应保尽保,积极配合完成安全隐患整改闭环销号。及时总结港口安责险试点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为全国推广应用提供“宁波样本”,着力打造港口安全“示范引领”的标志性成果。

来源:宁波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