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宁波分行落地浙江省首笔 “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试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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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宁波分行落地浙江省首笔 “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试点业务

“有了资金支持,我们的项目开展就有保障了。”浙港壹号(宁波)船舶融资租赁公司相关负责人说。近日,交通银行宁波分行与浙江海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跨境直贷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落地浙江省首笔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试点业务,为融资租赁SPV公司打开了全新的融资通道,极大便利了融资租赁公司资金统筹管理。

对融资租赁来说,飞机、船舶、高端设备等标的物动辄千万乃至上亿,单靠自有资金只能是杯水车薪。试点政策实施前,融资租赁单机或单船项目公司(SPV)常因注册资金不高,导致可借用的外债额度较低,不足以购买大型标的物。2023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效果较好的6项措施复制推广到6个省、直辖市,并新增了两项试点政策,其中包括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试点业务。

“交通银行宁波分行不仅在资金规模方面给予我们最大限度的保障,更是多次配合公司进行融资创新,拓展授信产品,大大提振了我们的信心。”浙江海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浙港壹号(宁波)船舶融资租赁公司是浙江海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旗下首家SPV公司,项目的承租方以沥青游船为标的物开展售后回租项目。交行宁波分行在外汇管理局宁波分局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紧跟政策导向,积极帮助企业突破自身净资产限制,快速推进业务流程,用较短的时间为企业完成放款,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并采用离岸美元贷款+掉期结售汇的业务方式,为企业实现降本增效。

交行宁波分行相关负责人说:“此次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外债额度试点业务的落地,不仅可以解决SPV公司融资难的困境,还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企业发展添翼助力。”

下一步,交行宁波分行将继续致力于外汇服务实体经济,积极运用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