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一直以来,宁波市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保障,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保障,坚持问题导向、靠前发力、精准施策,以全要素、全领域、全链条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为宁波市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赋能增效。
现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王寅星就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供给、助力高质量发展情况作了简要介绍:
2023年,围绕省“8+4”政策体系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宁波市以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措施为载体,以“百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行动为抓手,以空间保障、指标支持、统筹集约、优化审批等15条举措为重点,有力助推宁波市实现高质量发展。过去一年,全市共批准建设用地3.44万亩、计划指标使用2.93万亩,分别比同期增加33.5%、44.2%;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6万亩,其中出让工业用地占出让土地的比例保持在50%以上;完成项目用海审批1.34万亩,供应矿产资源量约6000万吨;完成建设用林审批1.17万亩,创历史新高。
今年以来,宁波市聚焦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在延续以往落地成效良好的政策基础上,制定新一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政策,出台了13条政策“干货”。目前,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由省政府报国务院审批,10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通过批前审查并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审批,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了空间基础。年初已预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截至6月底,已批准建设用地约1.8万亩、项目用海0.72万亩、项目用林 0.72万亩,保障了通苏嘉角高铁(宁波段)、228国道海曙段二期工程、海塘安澜等重大项目落地;供应建设用地3万亩,其中工业用地 0.6万亩,占出让土地总量中比例达 70%,确保了具体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总的来说,有以下五方面特点。
一是空间保障更全面。坚决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在国土空间规划正式批准前的过渡期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工作。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开展余慈地区、翠屏山中央公园、姚江两岸等重大片区规划编制。按照“按需编制、应编尽编”的要求推进详细规划编制,为重大项目建设、土地收储供应、城市更新、成片开发等工作提供规划支撑。探索细化“分区准入+约束指标”规划管理方式,加快推进乡村地区规划管理覆盖,为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等领域项目提供空间基础。
二是指标保障更有力。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落实分级分类保障,做到突出重点、精准配置,全面支撑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对上,加强与发改、交通、水利、能源等部门协同,积极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级规划、国家和省重大项日清单,统筹使用国家计划指标、省预留规划指标,努力申请使用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全年力争10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对下,统筹增存挂钩新增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对于急需动工建设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由市级统筹协调项目所需补充耕地指标,全力保障宁波市重大平台和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对各地通过批而未供处置和闲置土地处置获取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将全额返还地方。同时,积极拓展补充耕地来源,全年力争恢复耕地4万亩以上。强化林地指标调剂,对落实林地“占补平衡”有困难的地方,支持通过交易方式进行跨区域异地调剂指标。
三是项目审批更高效。一方面,用地审批服务持续选代。进一步缩小用地预审范围,扩大先行用地范围,增加先行用地比例,对重大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改路改沟改渠等“三改”用地可以与主体工程分别报批;优化临时用地审批,全面推行土地复垦费用预存和履约保函制度。另一方面,用海用林审查程序不断优化。对利用已填成陆历史遗留围填海、无新增围填海的项目,合并审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与填海竣工验收测量报告;对于集中连片开发的开放式旅游娱乐、开放式养殖等用海区域,县级政府可组织开展区域整体海域使用论证,单位和个人申请用海时,可不再进行海域使用论证。对于建设项目用林,按照能快尽快的原则,在关键性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允许容缺受理,先行开展用林审查,组件材料规范齐全的,即时予以批复。同时,简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提前参与、及时协调项目前期选址与设计方案比选等事宜,助力加快项目规划选址等手续办理。探索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合并公示批前选址和设计方案,合并办理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现降成本、压时间、减环节、提效率。
四是资源利用更集约。在用地方面,全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制定了优化规划管控体系、健全收储支撑体系、创新资源供应模式、健全存量盘活机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五方面20条试点举措,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存量挖潜;制定创新型产业用地规定,出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产业用地(M0)管理办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用海方面,深化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实现海洋空间高效集约利用;引导优质产业项目落地历史围填海区域,用好存量发展空间。全年计划保障历史围填海区域用海约4000亩。在用矿方面,计划新增采矿权3宗,矿产资源年产能稳定在6000万吨以上。在用林方面,全额保障市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林地定额指标,对省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边占边补”。
五是综合治理更智治。借力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以矢量图斑管理模式精准高效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构建起低效用地快速识别机制和认定标准;计划利用已有数据仓和数据治理成果,逐步实现项目跟踪监管、督查督办、指挥决策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托实景三维宁波建设,通过“地上地下、陆地海洋室内室外”一体化的宁波市数字李生空间底座,进一步赋能数字城市、数字政府和数字经济发展。深化不动产便利化改革,通过司法处置一件事、交地即交证、带押过户等一系列改革,不断惠企利企,加快形成不动产登记新质生产力。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宁波市将持续强化部门协同,扎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提高要素供给效率、激发潜能活力。同时,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非常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帮助、鼎力支持。
记者问答
记者:刚才发布稿中提到,项目跟着规划走,请问全市是如何通过规划编制来引领项目落地和要素保障的?
王寅星:国土空间规划是全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自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以来,我市在规划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靠前谋划,在规划编制前开展各类专题研究。在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前,我市开展了宁波2049城市发展战略、宁波市国土空间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以及产业布局、综合交通、公共服务、市政设施、陆海统筹等多个领域的专题研究,在专题研究基础上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大大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前期研究基础上统筹谋划市域功能布局,并按照功能布局进一步优化农业、生态、城镇、海洋等各类空间的格局,在规划中明确各类空间的项目准入要求。
二是聚焦重点,统筹谋划全市重大片区和重点项目。一方面,在规划的研究和编制中识别出承担全市重要功能的重大片区,并编制重大片区规划,在规划中系统梳理片区功能定位,优化空间布局,优先保障重大片区中的各类要素,引导项目在重大片区落地实施。另一方面,建立从规划到计划再到项目的生成机制,以规划引导项目谋划,靠前化解项目与规划的矛盾冲突,提升要素的精准供应水平。
三是依法合规,加快推进“三级三类”法定规划的编制,为项目审批提供依据。总体规划方面,目前市级、县级和乡镇三级总规已全部启动,市县总规已分别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待批。专项规划方面,我市目前已有3个专项规划获批,十余个专项规划已形成稳定成果。详细规划方面,正有序推进详细规划管理全覆盖,加快控规覆盖与更新,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快推进“三级三类”规划报批工作,为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提供规划保障。
记者:刚刚发布人提到2024年已经预下达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请问今年全市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有哪些举措,如何更好地满足重大项目需求?
夏海明:土地利用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专项计划,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24年我市继续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统筹安排全年土地利用计划,着力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的精准性和利用效率,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2024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2024年我市用地计划主要有3项举措:
一是争取国家保障。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国家军事设施重大项目清单项目用地,以及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的能源、战略性矿产、交通、水利、军事设施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统一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在我市积极争取下,今年共有27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涉及用地10536亩,将全额使用国家计划指标保障。例如近期刚刚获得国务院批准的通苏嘉甬铁路(宁波段)项目,总用地达2112亩, 全部由国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减轻了我市的指标压力,扩大了要素保障来源。
二是市级统筹保障。自然资源部对经济发展优势地区倾斜安排基础指标。我市今年在全省单列基础指标9000亩,对未纳入国家保障范围的市级重点项目,计划指标由市统筹安排基础指标保障,进一步增强市级统筹能力,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工程用地等需求。
三是区(县、市)安排保障。区(县、市)项目继续实施“增存挂钩”,盘活存量越多,获得的计划指标就越多。我市对各地通过盘活存量产生的计划指标,全额返还地方,充分推动地方盘活存量积极性,既算“增量”账,也算“存量”账。
总体来说,今年持续优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充分发挥计划的引导调控作用,新增土地配置更精准、利用更有效,切实增强土地要素对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能力。
记者: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我市是如何做好“两新”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
夏海明: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在省政府“两新”工作专题会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强化土地要素保障若干政策措施》政策出台后,我市的相关部门,全面排摸需要用地的“两新”项目,分类梳理用地需求,重点抓好省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
一是强化规划空间保障。项目落地,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这也是项目落地的前提和基础。我市结合在编的各级各类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化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布局,优先选址在可以建设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对有特定选址要求的公用设施新增建设用地,允许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合理选址。目前,已完成全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待正式批复后将核心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一张图系统进行管控,通过规划传导将重大设施逐级落地。
二是强化用地指标保障。对选址在新增建设用地上的,通过争取国家保障、市级统筹保障、区(县、市)安排保障等分级分类措施,给予“应保尽保”。第一轮排摸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新增土地报批需求280亩。
三是强化存量挖潜保障。我市鼓励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用于“两新”项目建设,支持现有项目进行“零土地”技改;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改变存量土地用于“两新”项目建设,在符合规划、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办理土地用途改变手续,比如说工业用地可以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调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用于二手商品的交易、汽车销售租赁点等。企业利用自己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进行技术改造提升的,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
四是强化土地供应保障。对于需要新供应土地的项目,我市优先纳入土地供应计划,加快土地储备必要的前期开发。根据“两新”项目的类型,采取不同的供地方式,降低用地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对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对于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而且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非经营性项目,可以以协议的方式供地。对于经营性项目,以招拍挂的方式供地,按照准公共产品的定位,合理确定出让底价。
五是强化增值化服务保障。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对新拿地、新开工建设的项目,我市采取拿地“一类事”、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等集成改革,优化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交易、不动产登记等服务,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能,助力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下一步,宁波市将进一步抓好“两新”项目土地要素保障相关政策落实,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排摸出来用地需求实施“挂图作战”,逐一破解项目落地过程中要素保障问题,助力“两新”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记者:我想了解在当前村庄规划编制中,如何确保“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真正实用管用好用,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空间保障?
夏海明:村庄规划作为乡村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等法定规划依据,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和农民福祉。自机构改革以来,我市全面审视编制方法、内容和管理流程,提升规划的实用性。
一是创新村庄规划编制管理方式。为适应“存量时代”,结合村庄分类,针对零星新建的地块,在原村庄规划“全本”的基础上,提出了“简本”。“简本”只需在落实上位规划传导要求下,针对新增项目进行用地细化,大大提高乡村地区规划编制效率,精准保障项目落地。同时为了更快更精准响应村庄地区建设需求,我市完善了村庄规划动态更新机制,增补村庄规划的调整和实施深化程序。在坚持规划管理底线的前提下简化原村庄规划审批流程,强化了规划弹性适应能力,及时响应村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追求。
二是探索村庄规划融合全域整治。自2022年自然资源部批复宁波开展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以来,全域整治高效落实村庄规划的空间资源协调和项目落地任务。为保障村庄规划和全域整治工作相互促进,我市正在探索建立村庄规划与整治实施方案联合编制、联合审查机制,缩短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落地,全面提升乡村地区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乡村空间运营水平。
上述内容已经纳入了《宁波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和《宁波市村庄规划管理规定》。下一步,宁波市将贯彻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为双轮驱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我市将继续以实用性为导向,深化全域整治政策与村庄规划的融合,完善规划编制管理规范,满足乡村地区多样化的国土空间资源配置需求,助力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环境宜居、生活富裕,探索乡村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