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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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上新”

“同一个工业园区,喷漆厂能开,电镀厂为什么开不了”“厂房设备都买好了,为什么这里环评通不过不能办厂”……这些群众关注的“为什么”,今后可以从《宁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得到答案。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宁波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简称《更新方案》)正式印发,9365平方公里的市域面积,按照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被划分成254个单元,实施分类管理。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又称“三线一单”方案)是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基础,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来实现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空间化和精细化的核心举措。

我市“三线一单”方案于2020年12月发布,《更新方案》在此基础上,重新梳理了全市空间分类定位,及时调整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并结合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对环境管控单元边界和准入清单措施进行了优化。

本次更新后,宁波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254个。陆域优先保护单元77个,占全市总面积的35.18%,主要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等重要保护地及生态功能较重要的地区。重点管控单元165个,占全市总面积的25.79%,其中,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87个,主要为工业发展集中区域;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78个,主要为城镇建设集中区域。陆域一般管控单元12个,占全市总面积的39.03%。

此外,我市还划定海洋环境管控单元40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1个,占全市海域总面积的45.70%;重点管控单元8个,占全市海域总面积的12.65%;一般管控单元1个,占全市海域总面积的41.65%。

“分区管控,不是不发展,而是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分区管控后,宁波重大项目保障能力、高水平发展格局都得到提升和优化,高质量发展基础得到夯实。

如在全市陆域优先保护单元中,新增53个饮用水源地纳入保护范围;将资源能源消耗及排放集中、环境风险高、质量改善压力大的各类产业用地,统筹纳入重点管控单元;全市20个战略产业园区、70个优势产业社区和512个工业区块承载了80%的工业发展空间,实现了“工业集聚发展、污染集中治理”等。

按照《更新方案》,全市陆地优先保护面积增加68.88平方公里,实现“应保尽保”;实际可准入三类工业项目土地面积同比增加110.19平方公里,预计可为超3000家企业实现审批政策空间预留和制度性交易成本节约,实现“土地可供、项目可批、污染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