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容易产生诸多问题,如建筑垃圾占道、不设围挡、噪音灰尘等,处置不当容易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通行安全。
近日,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电商园区中队就查处了一起未将装修垃圾分类装袋捆绑的案件。执法队员在园区巡查时,发现某公寓楼正在装修,当事人正在将石块、木头、尼龙等装修垃圾装至轻型自卸货车上,未将装修垃圾分类装袋、捆绑。未经装袋捆绑的装修垃圾,经风一吹,灰尘漫天。执法队员现场立即叫停,调查取证,并约谈堆放装修垃圾的当事人至中队配合调查。
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规定“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装修垃圾分类装袋、捆绑时交由经依法核准的运输单位运送至资源化利用企业或者堆放到管理责任人确定的暂存设施、场所”。执法队员告知当事人装修垃圾的具体投放要求和装修垃圾未袋装化的危害性,当事人承认未对装修垃圾进行袋装化,承诺将积极整改并联系运输公司尽快清运。最终,电商园区中队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3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普法知识:什么是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指房屋装修、装饰过程中所产生的弃料或废弃物,属于建筑垃圾其中的一类,包括装修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金属、木材、玻璃和塑料等。
罚则:《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暂存、收运,未将装修垃圾中的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未将装修垃圾分类装袋、捆绑并交由经依法核准的运输单位运送至资源化利用企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通讯员 王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