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地方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浙江出台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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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地方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浙江出台行动方案

日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浙江土特产·地方猪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金华猪、嘉兴黑猪、岔路黑猪等为重点,兼顾其他地方猪品种,打造地方猪优势产业带和“浙江土猪·地方猪”系列品牌,提升产业高质量发展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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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方案》明确目标:

到2025年底:

力争地方猪年饲养量达到100万头;全产业链相对配套完善、产值达到65亿元,建成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地方猪产业链2条。

到2027年底:

力争地方猪年饲养量达到130万头;全产业链基本配套完善、产值达到100亿元,建成年产值20亿元以上的地方猪产业链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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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强种业,做优特色资源

强化地方猪种质资源保护

建立完善地方猪遗传资源保护制度和体系,开展地方猪资源保护、鉴定和监测等工作。对承担地方猪遗传资源保护任务的单位,按照60万元/品种标准予以支持。

加快现代化保种场建设

支持改善提升保种基础设施设备等,扩大保种群数量,加快推动地方猪资源建成省级保种场,推进地方猪引入活体基因库备份保种,提升保种场保护能力。

鼓励建设高代次种猪场。支持地方新(改)建地方猪保种场(种猪场),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个标准予以支持。

加大开发利用力度

深入挖掘地方猪资源优异特性,加快应用育种新技术,力争1—2个新品种(配套系)通过国家审定。加强种猪生产性能测定,加快遗传改良进程,鼓励申报国家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基地和核心种公猪站。

对承担国家生猪性能测定任务的单位,按200元/头标准予以支持。支持地方开展地方猪良种繁育基地、种业创新平台建设,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个标准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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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化”引领,提升产业质效

推进现代设施养殖

以“六化”引领,鼓励支持地方新(扩)建和改造提升地方猪高效集约养殖设施,提高设施化、机械化和数字化水平,创建一批数字(未来)牧场和国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实施现代设施农业基地建设扶持政策和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提升地方猪现代设施养殖水平,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按不高于300万元/个标准给予支持,贷款(融资)贴息比例按不高于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单位获得的贴息资金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

推广绿色健康养殖

探索建立地方猪绿色健康养殖技术规范和饲料、兽药标准,大力推广应用节本增效生产技术、低碳节能设施工艺及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研发适宜地方猪不同饲养阶段的绿色环保饲料、兽药,减少抗菌药物使用。

鼓励支持申报实施相关科技类项目开展绿色健康养殖研发攻关。兽用抗菌药减量化、饲料环保化“两化”数字标识等信息通过“浙食链”等平台展现。

强化疫病安全防控

加强疫病防控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猪瘟、猪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非洲猪瘟、猪气喘病等疫病防控,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加强疫病净化力度,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猪伪狂犬病净化场等,对通过省级及以上无疫小区、净化场评估认定的,给予适当支持。

全链发展,推进集聚集群

培育地方猪产业集聚区

优化地方猪产业结构,加快推动生产、屠宰、加工、流通、销售等全产业链发展和一体化经营,提升地方猪产业集聚度,构建完善现代产业体系。

鼓励发展研学体验、休闲观光等新产业,打造一批地方猪特色主题公园、产业博物馆和研学基地,推动牧文旅融合。

支持地方开展地方猪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建设,符合政策要求的,按每县(市、区)不超过1500万元标准给予支持。

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以金华猪、嘉兴黑猪、岔路黑猪等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地方猪区域、产业布局,积极争取中央部委相关产业发展项目支持,整体推进地方猪产业提升发展,加快形成结构合理、链条完整、高质高效、带状发展的地方猪产业集群。

提升屠宰加工水平

优化屠宰能力布局,完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提升屠宰加工和冷链物流能力。鼓励开展专门的地方猪屠宰加工、精细分割生产和标准化预冷、低温分割加工,推行标准化屠宰和分割分拣。

结合相关资金项目实施,对开展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屠宰加工和冷链物流等建设予以支持。鼓励积极申报创建省级冷链物流骨干基地和冷链物流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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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赋能,塑造竞争优势

强化龙头引领带动

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推动地方猪产业做大做强,力争年出栏达万头以上的地方猪养殖场10家以上,产值超亿元的肉制品加工企业10家以上,其中10亿元以上的2家以上。

培育擦亮特色品牌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申请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大力培育特色知名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打造“浙江土猪·地方猪”品牌系列。

加快推进地方猪“浙农码”赋码赋能,提升品牌价值,推进优质优价。鼓励支持申报纳入全省“品字标浙江农产”培育企业库和创建“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金华火腿”等申报入选历史经典产业。

做优做长营销体系

鼓励走出去拓展省内外、境内外营销网络,设立品牌专卖店(专柜、展示体验馆、特色餐饮店),培育扩大消费群体。鼓励支持企业参与各类农业(食品)博览(展)会和国际性农产品会展等,充分利用网上农博平台,拓宽传统销售渠道;加强与新零售头部企业、餐饮协会、连锁商超等对接合作,拓展新零售渠道和新销售模式。

《行动方案》还提出,各地要系统谋划布局、储备建设一批地方猪全产业链建设重点项目,建立完善项目库。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对接,强化要素保障和指导服务,持续跟踪推进项目落地落实。运用好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投资激励、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等政策,引导撬动扩大有效投资。

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和区域公共品牌保护机制,加强商标、地理标志保护和监督管理,规范区域公共品牌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依托“浙农码”“浙食链”等平台,构建全产业链溯源体系,加强全过程监管。

来源:浙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