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不能拿吗?我看导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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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不能拿吗?我看导航呢!”

交警: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手里拿着电话......

司机:电话不能拿吗?我看导航呢!

近日

S20穿好高速柴桥出口处

驾驶员的一句“我经常拿呀!”

雷到了正在执勤检查的高速交警

看着民警提供的违法抓拍照片

小车司机明显不太服气

司机:我拿着电话不能拿吗?我在看导航呢!

事实面前不容辩解

民警对其违法行为

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予以

罚款50元 驾驶证记3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第3项规定: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11条第6项规定: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一次记3分。

开车使用手机的危害

在驾车时使用手机,存在的危害有:

一是视线离开正前方,失去对环境的观察和车辆的控制;

二是注意力分散,思想不集中,发生紧急情况时反应时间被大大压缩,导致应急处置时容易慌乱,进一步加重事故后果。

据研究表明,正常驾驶时,驾驶人反应时间在0.3~1秒,使用手机时反应时间延迟3倍左右。

开车请勿使用手机!

「小陋习」却有大隐患

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安全谨慎驾车上路

(来源:宁波高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