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浙江省一流强港建设,促进全省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浙江省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这是全国首个省级航运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
《规划》提出
到2027年,基本建成国际港航供应链服务高地、国际海事综合服务高地、国际航运创新发展高地,初步形成以“三大高地”为支撑的国际特色航运服务枢纽。
到2030年,建成以宁波舟山港为核心的国际特色航运服务枢纽,要素集聚力、品牌影响力、创新发展力显著提升,高端航运服务规模实现倍增,航运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规划》提出要构建特色航运服务产业体系,打造航运服务集聚发展新格局。
构建特色航运服务产业体系
做强基础支撑
港口服务
加快推动自动化码头建设和改造,优化引航、拖轮、理货服务,全面推行国际航行船舶“一次报告、全域通行”,推广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模式。
船舶运输
壮大航运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甲醇、氢能、电池等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实施干线集装箱船舶交通组织一体化“海上快线”计划,打造集装箱运输精品航线。
物流服务
强化“四港联动”,鼓励发展全过程物流服务。支持打造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平台,拓展大宗商品储运、加工、贸易、交易产业链。
做好优势服务
船舶供应
建设绿色燃料加工、储运、加注、交易服务体系,持续做大跨关(港)供油业务规模。创新“船供超市+智慧供应链”模式。
船舶维修
鼓励船舶维修企业提升动力装置、控制系统等关键设备维修能力,拓展LNG船、邮轮等高附加值船舶维修业务。推广绿色工艺,持续完善绿色修船标准体系。
船舶交易
支持船舶交易机构提升船舶拍卖、船舶进出口代理、评估勘验、海损公估、保险代理等综合服务能力。大力推广船舶在线拍卖业务。
船员服务
加快建设国际海员服务基地,打造国际船员换班中心,持续提升船员换班便利度。
信息服务
共建航运服务数字生态。鼓励航运交易机构持续完善海上丝绸之路指数产品和运营体系。
做精高端服务
航运金融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在建船舶、海域使用权抵质押融资等金融产品。支持绿色航运金融、数字航运金融发展。
航运保险
支持保险机构扩大船舶险、货运险业务规模,积极探索海员人身险、海事责任险、新能源船舶险等新型险种,加强航运保险信息互联互通。
法律服务
完善海事案件协同处理、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壮大专业律师队伍。围绕船舶修造、跨境电商等优势产业拓展海事法律服务场景。
教育文化
探索打造产教融合共同体。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航运服务高端人才引育体系。
打造航运服务集聚发展新格局
打造重点航运服务集聚区
宁波东部新城航运服务集聚区
重点发展航运金融、航运交易、信息咨询、法律服务等高端服务,形成高端航运服务功能核心承载区。
宁波江北航运服务集聚区
重点发展船舶运输、代理服务、数字航运、船员服务、文化休闲等服务,加速“港航+数字”“港航+商服”创新融合发展。
宁波北仑航运服务集聚区
重点发展数字港口、数字航运、智慧物流、国际供应链管理等服务,创新“跨境电商+数字物流”综合服务。
舟山新城航运服务集聚区
重点发展以海员服务、船舶供应、船舶检验等为主的国际综合海事服务,打造国际海事服务产业园。
舟山普陀航运服务集聚区
重点发展船舶修造、船舶供应、船舶运输等服务,打造“1小时海事服务圈”。
打造一批特色航运服务集聚点
结合各地产业特征,培育杭州“互联网+航运”、宁波镇海港航物流、温州近洋航运、湖州绿色航运、嘉兴海河联运、绍兴港产联动、金义陆海联运、舟山衢山海事服务、台州海上运输等一批有特色有潜力的航运服务集聚点。
《规划》还明确实施六大工程↓↓
重大平台提质工程
数智创新赋能工程
绿色转型创新工程
经营主体引培工程
配套项目建设工程
重大政策支撑工程
《规划》强调,要研究建立集聚区认定管理机制,完善航运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同时,加强开放合作,做好航运品牌整体宣传,提升航运服务国际影响力。
《规划》以附件形式公布了《浙江省航运服务重大平台建设清单》,提出建设“十大平台”↓↓
东北亚保税燃料加注中心
国际船舶维修基地
国际船员服务基地
海上丝路航运大数据中心
浙江船舶交易市场
浙江国际油气交易平台
浙江海港大宗交易平台
宁波港航法务集聚平台
海丝港口国际合作平台
世界一流强港战略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