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餐饮业!浙江16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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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乎餐饮业!浙江16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

餐饮业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是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的重要领域,也是最能体现城市“烟火气”的标志,更是城市活力的重要体现。近日,省商务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浙江省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实施意见》提出这些主要任务,一起来看↓↓

培育知名餐饮品牌

实施地域餐饮品牌培育工程,深入挖掘传统烹饪技艺和餐饮文化,培育“名菜”“名小吃”“名厨”“名店”“名饮”,打造地方特色餐饮品牌。

加大对地方菜系集合推广力度,打造标志性品牌菜肴。

鼓励老字号餐饮品牌传承创新,引导扶持一批新派浙菜企业,提升浙菜品牌的影响力。

发展特色小吃产业

鼓励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从业人员依法申请注册特色小吃商标。

挖掘培育各地特色小吃品类和地理标志美食,加强小吃制作工艺保护和传承,加快特色小吃品牌化、连锁化、集约化发展步伐,培育小吃产业新质生产力,推动小吃产业多元融合、集群发展,引导小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协作,带动食材种养相关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推进餐饮数字化赋能

鼓励餐饮领域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及智能设备研发与应用,积极推动数字化服务商赋能餐饮数字化。

支持在园区、医院等地方推广无接触式智能配送柜。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餐饮主体数字化改造和自动化餐饮设备设施应用给予适当支持。

丰富餐饮消费载体

办好“味美浙江”活动,支持地方、行业协会及平台企业举办各具特色的餐饮促消费活动,培育餐饮消费热点。

支持各地积极建设“味美浙江”美食街区,鼓励各地打造以餐饮为主题,融合文化、娱乐、体育、购物等多业态的大众消费场所,在城区、景区周边、网红打卡地等打造餐饮名店集聚区。

加快推进“味美浙江·百县千碗”美食体验店、旗舰店建设。

优化餐饮供给格局

鼓励发展“中央厨房”供应模式,推进餐饮供应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

支持餐饮企业、互联网平台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盘活社区闲置空间资源,开展便民早餐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布设便民早餐车,开设社区早餐店、老年食堂等社区餐饮网点,鼓励地方向提供社区老年人供餐、助餐服务的有关机构给予适当支持。

发展乡村休闲餐饮

鼓励大型连锁餐饮企业下沉发展,挖掘县域餐饮市场潜力。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培训、场地等支持政策,引导专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发展乡村休闲餐饮。

完善乡村休闲餐饮配套产业和设施,提升餐具清洗、原辅料物流、餐厨垃圾处理领域产业化水平。

打造农创客知识产权创新综合体,发展农创客知识产权联盟,打响餐饮业农创客新品牌,拓宽涉农知识产权产品“新市场”。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打造“美食名村”“美食名镇”,发布乡村餐饮美食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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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标准体系

组织编制浙菜标准规范,从服务、文化、菜品、技术、原材料等方面建立完善浙菜标准化体系,指导地方和行业协会加强浙菜标准的宣贯和认证工作,建立完善“名菜”“名小吃”“名厨”“名店”“名饮”认定办法,提升浙江餐饮名品的标准化水平。

优化一批名菜名小吃,实行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提升浙菜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提升服务技能

鼓励各地统筹使用地方人才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业技能培训有关资金等用于支持餐饮从业人员培训。

支持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食品、烹饪、餐饮服务、餐饮经营管理等相关专业,引导课程设置与市场接轨,培养满足企业需求的人才。

传播浙江餐饮文化

加强各地特色餐饮文化内涵挖掘和保护,培养餐饮文化和技术传承梯队。

支持浙菜相关的传统技艺申报各级非遗项目名录,依托“味美浙江”“百县千碗”等载体和主流媒体,传播弘扬浙菜文化。

鼓励各地建立集展览展示、教育培训、文化研究、消费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地方菜博物馆,开发浙菜文创产品,普及和推广浙菜文化。

促进低碳环保发展

加强餐饮噪声控制,推动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持续减少餐饮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和包装物使用。

建立健全绿色餐饮标准体系,引导地方和行业协会依法依规培育绿色餐饮企业、绿色餐厅。

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传播营养健康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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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实施意见》还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并积极引导社会投资,支持打造浙菜品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餐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构建从源头到餐桌全链条可追溯的数字化监管体系。加强反食品浪费监管执法,完善餐饮领域反食品浪费标准规范。加强餐饮业燃气、消防等安全监管执法,压实有关经营主体责任。

来源:浙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