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该河段的颜色明显更不一样,可能存在水体污染。”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勤中队执法人员在、使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查时发现,姚江倪家堰段某公司围墙外明显有河床升高并显露现象,这一现象引起了执法人员的高度警觉。

根据该线索,执法人员来到该公司院内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处河道对应的院墙内为砼运输车辆设备冲洗场地,虽有沉淀池和净化水池等系统设备,但该系统与江水仅一墙之隔且墙面有破损,疑似有水泥、砂石等废弃物泄漏至姚江水体,导致河床抬高。根据调查情况,执法队员现场开具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一道公司围墙阻隔了‘案法地’两端,地理位置隐蔽,在一般的执法巡查中不易被察觉。”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勤中队提到,“加上水体污染近距离看不明显,而从高空俯视却是一目了然,通过无人机能帮助更加清晰锁定证据。”
该案件在后续进一步调查中明确,该公司的砼运输以及相关冲洗废弃物处置业务由宁波某运输公司承保,其运行的车辆冲洗设备产生的废弃物排放至姚江水体。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勤中队拟对宁波某运输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无人机拍摄取证相较于以往现场人工拍照取证更具有整体性、客观性,传统取证方式难以拍摄案发现场全貌,很容易遗漏现场细节,而无人机可从高空俯拍,更易于固定整体现场情况,且证据照片可利用数字技术实现精准测量,降低人工测量误差。同时,无人机也有效解决了摄像头监控盲区的问题,起到了空中巡逻作用,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质效。
(通讯员 吴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