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乡村|清单制:以清单治权,为乡村治理减负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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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治乡村|清单制:以清单治权,为乡村治理减负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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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民心聚;治理善,天下和。在推进善治乡村的进程中,宁波各地乡村不断自创、探索、修改、完善乡村治理模式与机制,如数家珍的治理之花竞相开放。例如宁海的“36条”,象山的“村民说事”,北仑的“对账理事”,余姚的“道德银行”……

在此基础上,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将其提炼成能复制、易推广的乡村治理“新工具”,即清单制、村民说事、对账制与积分制。为了让“新工具”更直观理解并有效应用,这些“新工具”也被精炼总结为“一张图”,清晰展示了各自的操作要点与适用场景,从而成为指导乡村治理新工具。

今天打开乡村治理“工具箱”要说的“新工具”是——“清单制”。

小微权力看似微小,却紧系民生福祉,关乎人心向背。如何盯紧小微权力,不让其“任性”?如何厘清管理服务事项,界定职责边界?如何确保监督行之有效,有章可循?

面对乡村治理中的这些痛点与难点,宁波积极应用“清单制”这一新工具,通过梳理清单、制定操作流程、明确办理要求、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等措施,以清单治村、以制度治权。

“清单制”用途广泛,普遍适用于经由制度、规章明确的小微权力及村级事务。具体应用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村级组织自治清单、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清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以及其他特色清单,这些清单共同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清单制”源于2014年宁海首创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作为全国乡村治理创新的典范和标杆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因其显著成效于2018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并获评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2020年,宁波依托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成功经验,主导制定3项《村务管理》国家标准,将小微权力清单制度首创经验转化为一套各地普遍适用的通行标准,助推全国乡村治理标准化发展。

以宁海县小微权力清单“36条”为例,其运行流程充分体现了“清单制”的精髓。首先,依法对村级小微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精准、清晰、简明的原则列出36条清单,确保每一项权力都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其次,编制运行流程。明确每项清单的权力主体、权力内容、操作流程、决策方式以及责任追究等细节,绘制了权力行使流程图45张。这样一来,群众可以按图办事,干部也能按图履责,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最后,加强监督检查。公开清单和运行流程,充分发挥上级党委政府、村务监督委员会、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并配套违规处理办法。

在上述严谨、规范、清晰的流程下,“清单制”的作用也得以充分发挥。“清单制”明确了自治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分清了职责和边界,防止上级随意摊派工作任务,减轻了村级组织负担的同时,也规范了村级管理服务事项运转流程,提升了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更重要的是,通过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办事流程,密切了基层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群众对基层治理的信任和支持。

如今,“清单制”凝聚乡村善治多方合力,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但在其推行实践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确保科学确权、阳光晒权、规范用权、严格控权:在编制清单的过程中,要依法依规,确保清单内容的全面性和规范性。清单不求大而全,要突出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编制;在应用过程中,要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司法等部门的协调合作,细化工作措施,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同时,要建立完善配套措施,多渠道加强宣传推广及培训,让农民群众知晓清单内容、了解工作程序,让干部心中有戒、照单履职。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观看视频,走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的发源地宁海县岔路镇下畈村,探索“清单制”这一新工具的奥秘与魅力吧。

记者手记

沿着潺潺的临溪村道,透过葱郁的百年合欢樟树,一派“桃花源”的山水田园呈现在眼前。下畈村从之前的“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蜕变成如今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国家森林村庄,得益于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的深刻实践。

在下畈村的“虫虫叫”亲子乐园,可看可玩、可学可游,处处洋溢着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但在建设初期,游乐园项目按照“36条”小微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图在村内公示时,便遭到村民的质疑。

村民周衍臣便是其中之一,他说道:“这个松树林在村内已经十多年了,我们村民都很担心游乐园项目建造在松树林里面,会造成松树的死亡。提出质疑以后,村干部迅速组织专业部门鉴定并公告结果,打消了我们村民的顾虑。”如今,该项目在带动乡村旅游业的发展的同时,也为村集体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36条”的保驾护航之下,近年来,村里累计投入1400余万元,相继完成美丽庭院、枫湖建设、村农文旅综合体项目等近20个大小项目,带动20余名村民再就业,人均年增收1万余元,村庄面貌、乡风文明焕然一新,成为新时代农村“样板”。

(凤凰网宁波 鲁宽 诸瑗瑗 谌洪梦 周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