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午,海曙区涉水生态问题机动巡察反馈工作会议召开,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市级相关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下步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区委副书记、区长徐洪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初波参加,副区长俞鹏宏主持。
会议通报了《关于机动巡察海曙区委涉水生态问题的反馈意见》,周初波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有关精神,提出整改工作相关要求。
徐洪涛强调,巡察工作是党的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相关部门和镇(乡)街道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逐条逐项对账销号。要提高站位、照单全收,全面贯彻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极其严肃、极度重要、极为紧迫的现实情况,始终把治水、护水、兴水当作“国之大者”来全力推进,真正让巡察效能转化为助推改革发展的强劲动能。要压实责任、立行立改,坚持领导带头,一层一层将责任压力传导到位,确保事事有着落;坚持全面系统,把整改与产业转型、城市建管、文旅融合等工作衔接起来、与“十五五”规划编制和全域水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结合起来,在治本上下足功夫;坚持销号管理,坚决摒弃“过关”思想、“闯关”心态,严格防止“纸面销号”,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坚决立即整改、一抓到底,确保整改有落实、有回音、有成效。要凝聚合力、标本兼治,围绕巡察中发现的政策“未落实”、履职“不到位”、治理“有堵点”等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治水方法,强化协作配合,做好对上沟通和对下指导,做到举一反三,由点带面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巡察成果全面运用、深度转化,努力提升全区水环境质量。要严明纪律、跟踪问效,从严监督到底,建立提醒、督导、约谈、问责等推进机制;从严审核验收,建立健全整改评估机制,不断强化水质监测考核,切实增强各镇(乡)街道治水驱动力;从严开展复查,有效落实长效管控举措,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再生,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