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海曙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区集士港镇个别村存在一定程度的债权问题。监督检查组及时将该问题反馈给该镇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时限。在监督推动下,该镇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压实责任分类整改,追讨收回欠款269万元。
专项监督中,监督检查组还发现区内其他镇乡(街道)不同程度存在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承租)款被长期拖欠、拖欠数额大、收缴不力等情况。为避免集体资金流失、保障群众利益不受损害,海曙区纪委监委以农村集体陈欠资金清缴专项整治为切入点,督促区、镇、村三级同时发力,深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收未收款“清查清欠”工作。
找准问题,“改”是关键。海曙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近距离监督优势,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通过业务培训、政策讲解、实地督导等方式,指导各镇乡(街道)逐条梳理欠款原因、分类制定“一笔一策”个性化解决方案。在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的有力监督下,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乡(街道)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全力清旧债、控新债,有效解决一批农村集体陈欠资金问题。
“对确因违规外借、履职不力造成损失的,我们严肃追责问责。”海曙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推动高质量完成“清查清欠”工作,截至目前,已党纪政务处分2人,第一种形态处理4人。
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围绕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制度漏洞,海曙区纪委监委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职能单位进行系统性整改,截至目前,已向有关职能单位提出意见建议5条,推动完善《海曙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细则》等制度9项。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精准发力,以‘小切口’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推动基层权力末梢规范运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海曙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