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结束,人们陆续返工。近日,宁波市北仑区一居民因将过年带回的活鸡饲养在停车场内,清晨啼鸣引发周边住户投诉。经执法人员调解,当事人主动整改,矛盾得以化解。
据投诉居民反映,他家住在北仑新碶街道某小区,一路之隔的停车场养了几只鸡,不分白天夜晚的打鸣,这几日凌晨4、5点按时被吵醒,严重影响老人、儿童及上班族的休息,部分居民甚至出现神经衰弱症状。此外,鸡粪异味和卫生隐患也让邻居苦不堪言,小区业主群里也多次提及此事,居民意见都很大,希望有关部门能处理一下。
新碶街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活鸡被圈养在停车场靠墙角落,周围散落饲料和排泄物。经核实,鸡为停车场管理人员饲养,因春节返乡带回活鸡,计划短期饲养后食用,却忽视了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起初情绪抵触,认为“养鸡是农村常事”,质疑“为何宠物狗可养而家禽不可”。执法人员依据《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告知其行为已违反“市区禁止饲养家禽”的规定,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处理。为避免矛盾激化,执法人员从公共卫生、邻里和谐等角度耐心劝导。最终,当事人认识到问题,承诺当日宰杀活鸡并清理环境。执法人员后续回访确认整改到位,居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执法人员表示:近年来城市出现“城市养鸡”纠纷,尤以老年群体和务工人员为主。他们或因生活习惯,或因节约开支饲养家禽,却与城市管理规范产生冲突。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区内禁止饲养家禽,违者执法部门可没收并处罚款。执法人员优先通过普法教育引导居民自觉整改,对屡教不改者才采取强制措施。通过“柔性沟通”模式,既维护法规权威,又尊重居民情感需求,兼顾法理与人情,实现城市文明与个体权益的双赢。 (通讯员张 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