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起宁波市区又有66个电子警察要上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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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起宁波市区又有66个电子警察要上岗了

从宁波交警获悉,2月21日起,宁波交警将在海曙区、鄞州区、江北区相关路口、路段启用66套电子警察设备,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这些电子警察抓拍的包括10类违法行为: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这批新启用的电子警察抓拍的点位及违法行为分别是:

1、康庄北路与应嘉路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北环西路与金山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3、中兴北路与环城北路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4、五江口路500弄与五江口路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5、五江口路500弄与五江口路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6、五江口路500弄与五江口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7、环城南路与望童路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8、布政西路与广泽路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9、鄞县大道与同德路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10、鄞县大道与望兴路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11、鄞县大道与万众村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12、鄞县大道与东珠路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13、新典路与鄞奉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14、明江东路与洞欣路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15、姚江东路与悠云路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16、厚勤路与金隆路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17、德胜路与听海南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18、德胜路与听海南路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19、曙璟路与明东路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0、曙璟路与明东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1、联胜路与观海新路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2、联胜路与钱春大道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3、联胜路与嵩滨路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4、天童南路与东光路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5、天童南路与华山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6、民康路与嵩滨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7、启航北路与瞻望路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8、江北连接线与228国道北侧南(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标志指示的);

29、江北连接线与228国道北侧北(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标志指示的);

30、东环北路与凌云路南侧南(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标志指示的);

31、北环西路高架(洪大南路西侧)下行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2、北环西路高架(洪大南路西侧)上行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3、北环西路高架(江北大道西侧)下行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4、北环西路高架(金山路东侧)上行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5、北环西路高架(金山路东侧)下行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6、北环西路高架(洪塘西路东侧)下行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7、北环西路高架(洪塘西路东侧)上行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8、北环西路高架(洪都路东侧)下行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9、北环西路高架(康桥南路东侧)下行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0、广元南路高架(宏图路北侧)上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1、广元南路高架(宏图路北侧)下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2、机场路高架(鄞州大道上方南侧)北(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3、机场路高架(鄞州大道上方南侧)南(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4、机场路高架(求精路上方北侧)北(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5、机场路高架(求精路上方北侧)南(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6、鄞州大道高架(雅戈尔大道上方东侧)西(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7、鄞州大道高架与万金路东侧下匝道东(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8、鄞州大道高架与万金路东侧上匝道西(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9、鄞州大道与万泉路西侧西(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0、鄞州大道与万泉路西侧东(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1、通途西路(广元南路高架)东侧上行匝道东(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2、通途西路(秋实北路高架)东侧下行匝道西(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3、杉立路与聚才路西侧西(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4、杉立路与杉杉路东侧西(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5、天童南路与景江路北侧南(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6、天童南路与景江路北侧北(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7、天童南路与华山路东侧西(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8、天童南路与华山路东侧东(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9、鄞县大道(东钱段)东侧东(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0、鄞县大道(金达南路至下应北路)北侧(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61、鄞县大道(下应南路至金达南路)南侧西(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62、甬临线(横涨村口)东(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63、鄞州大道高架(虹麓路北侧上方)合流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64、后漕巷城市广场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65、鄞奉路1020弄万科郎拾里小区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66、下应南路与鄞县大道路口南侧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