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奉化城区“黄金中轴线”
两侧地块规划有最新调整!
日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就《宁波市奉化区县江以西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FH20-02-08d等地块)》和《宁波市奉化区县江以东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FH23-03-05a等地块)》进行批后公布。
整体来看,奉化县江以西、以东地段处于奉化主城区的核心地段,承载着重要的行政、商业和居住功能。
县江以西
01.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地块位于奉化锦屏街道县江以西旧城区,具体范围东至县江,南至宝化路,西至锦奉大道,北至城基路,调整用地总面积约116.10公顷。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02.调整内容
本次县江以西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涉及大量教育相关用地。
例如,原FH21-01-13a机关团体用地(A1)、FH21-01-13b中等职业教育用地(A32)两个地块合并调整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A32),调整后用地面积为5.88公顷,容积率1.2,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
根据现状奉化高级中学权属线,将原FH20-02-08i部分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中小学用地(A33),用地面积2.62公顷,容积率由1.5调整为1.2,高度不变。
因奉南路改造涉及锦屏中学北侧权属线,为保障学校用地不减少,将学校西侧原FH20-02-09c公园绿地(G1)与FH20-02-09d中小学用地(A33)合并调整为中小学用地(A33),调整后中小学用地面积由4.34公顷调整为4.45公顷,容积率0.8,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
此外,部分用地调整为农林用地。
例如,FH20-02-04a、FH20-02-05a二类居住用地(R2)、FH20-02-08a防护绿地(G2)、FH20-02-08c公园绿地(G1)、FH20-02-08i、FH20-02-08j、FH20-02-08k局部二类居住用地(R2)等9个地块调整为农林用地(E2),总划出用地面积8.83公顷。
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上,保留现有中小学、停车场、社区服务站等,取消部分环卫综合服务站和菜市场。
县江以东
01.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地块位于奉化岳林街道县江以东地段,具体范围东至金钟路转规划支路,南至宝化路,西至县江转规划道路,北至中山东路,用地面积约134.79 公顷。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02.调整内容
规划调整后,将原FH23-05-11a商业、社会停车场混合用地(B1+S42)、FH23-05-11b二类居住用地(R2)两个地块合并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2.93公顷,容积率2.0,建筑高度36米。
此外,停车场位置调整。将原FH23-05-04地块配建的110个机动车公共停车位调整至FH23-04-17a地块,调整后共计260个停车位;将原FH23-05-11a地块配建的250个机动车公共停车位调整至FH23-05-13地块;取消原FH23-03-37地块配建社会停车场(库)1处。
通过调整教育用地、居住用地、农林用地等措施,将进一步提升区域的公共服务水平和居住品质,为奉化城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根据奉化区“一主两副、三江四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此次调整亦将有助于加强县江两侧区域的联动发展,推动奉化向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健康美丽新城区目标迈进。
来源:奉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