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护春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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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护春耕行动

北仑区农业农村局近日在区域范围内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农资经营场所货架上放置的农药已超过标签标注的质量保证期,依法予以立案调查。根据相关行政法规规定,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应认定为劣质农药,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经营劣质农药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是初次违法,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且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依据相关条款,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经营农药、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3月中旬以来,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护春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售假贩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春耕生产。

据介绍,专项行动检查对象为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等领域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检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农资经营门店及集贸市场,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农资经营“预约式”行政执法指导服务,实现农资监管“指尖预约、云端指导、在线巡查、线下核查”闭环。到目前为止,已面向全区30家“庄稼医院”、惠农服务中心等主体开放指导服务,对收到的18件预约申请均已上门服务,护航粮食安全。

日前,慈溪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某种子店销售标签标注内容不符合规定的黄瓜种子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举报人在线上购买的黄瓜种子确为当事人销售,种子包装标签标注的发芽率为“不低于85%”,不符合国家标准中黄瓜种子发芽率不得低于90%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的违法行为。慈溪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并作出罚款2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截至昨天,全市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共计检查相关主体273家次,发现违法问题24起,立案16起。